哪些产品不需要办理强制性认证? 作者:梁秀芝 许晶 转贴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132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针对出厂销售、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对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的产品不需要办理强制性认证: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 2、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驻内地官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 3、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4、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符合以上条件的产品,无需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也无需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