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学界,关于市场机会与公司使命(公司目标)的关系,有人认为,应先寻找市场机会,然后借以确定公司使命或目标,因为市场机会反映着市场的需要,市场机会改变时,公司使命或目标亦应随之改变;也有人认为,由于市场机会很多,公司必须制定目标,以选择适合目标的机会。这一争论的孰是孰非,不是我们在这里所要讨论的,但从争论双方的观点中已不难看出,市场机会和公司使命(公司目标)必须相互适应,相互配合,公司必须兼顾这两个方面。
进行市场机会与公司使命统一性分析,主要是看市场机会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宗旨。例如,国外一家公司确定本公司宗旨是满足用于和平需要的原子能的利用、开发和制造。而在某些局部市场上出现的市场机会则是用于军事需要。显然,这些市场机会和公司宗旨是相违背的,并且还会对公司宗旨起到损害作用,因此,这一市场机会就应该弃之不顾。
公司使命(公司目标)在评价市场机会时也是考虑的重要因素,公司应尽量使选择的市场机会符合它在一定时期内规定的目标。例如,某公司将自己在下一年度的目标定为投资收益率达到25%,但某一市场机会经分析,前三年公司只能在10%左右的收益,那么,该市场机会也就不是公司的最佳选择。
但是,公司使命或目标不应是固定不变的,而应该经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修正,特别是根据出现的市场机会进行修正。这样,才符合确定公司使命或目标的市场导向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