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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话从事变相传销案

作者:     转贴自:新华社    点击数:1467


  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8日电 近日,吉木乃县工商局首次立案查处了以发展会员从事经营网络电话业务活动获取报酬的变相传销案,这也是阿勒泰地区工商系统查处的首起变相传销案。

  吉木乃县工商局经检队根据举报,在地区工商局的指导和电信部门的配合下,查获了在吉木乃县利用网络电话业务发展会员从事传销活动组织,经调查,此业务系香港埃尼威通讯 (国际) 有限公司,其自称主要面向中国大陆和亚洲市场经营各类高科技网络通讯产品。在中国市场以互联网为平台,以电子商务和全新会员消费体系为营销模式,其具体做法是:经他人介绍,只要交纳320元,取得加入资格成为埃尼威通讯有限公司会员,可打100元话费的电话,(每分钟0.2元),拥有一个公司的个人网上平台,并同时取得推荐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每发展两人(1组)A(左区)B(右区)可得直推奖(返还)200元,到发展下线A(左区)B(右区)形成5:3或3:5时为一局,可获得辅导奖420元,这样两区无限往下延伸累计达100局时,可以获得4.2万元收入(累计奖)。

  经查实:当事人陈某,经他人介绍交纳320元成为埃尼威通讯有限公司会员,并已发展下线会员26人,从中获取直推奖和辅导奖,共计1460元,到吉木乃县后,聚集吉木乃县传销组织的部分会员用携带的TCL笔记本电脑进行网络电话营销培训,发放传销资料,被举报。县工商局调查中发现吉木乃县有3人也以发展会员从事网络电话营销获取报酬,当事人通过参加者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发展下线会员,从推荐加入的下线会员以及下线推荐的会员中获取直推奖和累计奖,到案发时止,其3人在吉木乃县共发展下线会员34人,涉案金额10800元,从中获取直推奖(推荐奖)600元、辅导奖(累计奖)840元,吉木乃县工商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述以发展会员从事经营网络电话业务活动获取报酬的变相传销行为分别做出了行政处罚,没收笔记本电脑、宽带话机、UPB话机各一部;罚款与没收非法所得共计5940元。(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