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搜索巨头Google宣布,公司已同意支付最高9000万美元的费用与点击欺诈案的原告达成和解。官司虽然以和解收场,但这场“点击欺诈案”对整个搜索行业的伤害远未消除,更有人士说,在中国,这种恶意点击(或称欺诈点击)更为“泛滥和无法控制”。
一场欺诈与反欺诈的游戏
“点击计费”是目前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商普遍采用的广告收费模式,即网络公司通过广告点击率向广告主收取费用,其广告收费=有效点击次数×广告投放价格,国内大多搜索引擎商收取的最低单位点击价格多为0.3元,出价高的广告企业还可以是自己的广告在搜索结果中排名靠前。另外,一种收费模式则是每月(或每年)收取固定费用。目前几大搜索引擎厂商两种收费模式兼而有之。其中,有效点击次数指的是排除恶意点击的次数。虽然这些搜索引擎商对广告商声称,自己有着强大的反欺诈系统,到底如何判断这种点击是“有效”还是“恶意”呢?人们还是不得而知。从这场官司达成和解的结果来看,Google也将无需在法庭上进一步披露其广告系统和反欺诈措施的细节。
其实,点击欺诈自互联网诞生之际就出现了,成为全球搜索引擎商们的一大心病。为打击竞争对手,一些公司利用反复恶意点击对手网络广告,以达到提高对方广告成本的效果。当然,也不排斥网络公司自身利用相关软件自动反复点击刊登在自家网站上的广告,达到增加广告收入的目的。
恶意点击难以控制
“其实这种恶意点击在中国是泛滥式的、无法控制的。”搜狐公司负责搜索业务的副总裁王建军说,Google虽然也有恶意点击,但他们在美国市场上的恶意点击是小范围的、可控制的。在中国,几乎所有人都帮你点,这种恶意点击已经是行业公开的秘密了。
王还举例说,竞争对手会帮你点,让你多掏广告费;你的代理商也会帮你点,因为能分到代理佣金;你的联盟网站也会帮你点,甚至还会组织人帮你点,因为点击以后能分到更多的钱。因为点击而赚了很多钱,我还向我的亲戚、朋友推荐,每个月分到几百元钱很高兴。
网络诚信没有预期的好
为什么出现如此泛滥式的恶意点击呢?王建军认为在于网络诚信并没有我们预期的那么好。因为点击可以造假,客户不相信你公司提供的数据。但他自己也不可能搭建一个系统进行监控。如果100个点击有10个造假客户的话,客户尚可以接受,如果有90个造假的话,客户就会对搜索引擎失去信心。
虽然Google这位行业老大终于愿意率先和广告主们握手言和了,但人们在担心,Google能够独自承担整个行业的重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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