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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服务:加强监管是大势所趋

作者:     转贴自:通信产业报    点击数:1342


    当中国移动董事长王建宙3GSM大会上自豪地宣布,中国移动的非话音业务收入已经超过总收入的20%,并赢得国内外人士满堂喝彩时,关于增值服务的诚信问题,也渐成电信监管中的首要问题。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电信投诉站站长杨国祥告诉《通信产业报》记者,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电信投诉站2005年全年受理的投诉中,真正网络运营商的投诉仅占总投诉量的11.4%,而卡类、短信、话费等则占了总投诉量的73.4%。 而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得到的数字也证明了这一趋势:2005年第四季度电信用户对信息服务问题的申诉较第三季度增长了43.5%。占本季度用户申诉总量的42.8%。

  由此可见,对于电信增值业务、特别是SP的监管,已经成为消费者关注的头等大事。

  诚信才能成熟

  其实,电信增值服务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并不令人意外。这是一个快速成长的新兴行业,因此发展过程中肯定有很多各行其是、“擦法律边”的地方。问题是,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产业政策过于宽松,没有给予足够的限制与引导反而有害,只有加强监管才能促进产业快速成熟。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局长苏金生告诉记者,自从去年“3·15”以后,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组织力量梳理了全社会关于电信服务的各种意见,发现不满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个是网络通信,特别是110、119等特服号码和网间互联的通畅问题;另一个就是信息消费中存在的欺诈现象。电信管理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意识到不能只在“3·15”时才考虑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把信息服务治理形成制度和规范,建立诚信服务的长效机制。

  因此,在2005年11月开始的“畅通网络,诚信服务”主题活动中,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增值服务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一方面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加注重对用户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也会对用户申诉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入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建立通信行业“诚信服务”形象。苏金生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完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和备案的年检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管,让不合格的经营者退出,规范市场秩序。”

  监管不是“减速”

  然而,作为一系列监管措施的主要目标,SP们对市场中的不良现象也有不同的看法。

  一家小型SP的经营者告诉记者:“不是我们愿意侵犯消费者利益,而是因为这个行业发展太快,而业务主导权又在运营商手里,我们很难在业务差异化上做出文章,如果发展太慢,又会影响市场‘圈地’,企业就会难以生存,许多非常规手段也是迫不得已的。”

  而另一家比较有实力的SP———西伯尔科技集团的市场总监张蒙则与前者意见相左,他表示:“正是因为一些小SP扰乱市场,才使得整个市场无法发展。道理很简单,如果违规经营得不到处理,正常经营就难以与其竞争。”

  有业内人士认为,当前,有关监管部门和运营商的大力整顿,已经向SP们传达了一个信号,不能为了眼前一时的利益过度开发市场,不能以牺牲自身信誉、用户利益与市场生命力为代价推动数据增值业务“发展”。

  而据记者了解,尽管加强了监管,但有关部门并没有让增值服务发展“减速”的意思,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无论是现在正在进行的“畅通网络,诚信服务”专项活动,还是将要实行的手机实名制和统一短信接入代码制度,其目的都是为了加强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监测,鼓励各类投资者理性进入市场,促进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的竞争与繁荣。

  更深层次解决方案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要想彻底解决增值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更深层次查找原因,从体制层面解决根本问题。

  目前增值服务,特别是移动增值服务的现有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借鉴了日韩两国增值业务的成功发展模式,在这种模式中,运营商负起主要管理之责,各SP依托运营商提供业务。

  然而,有专家表示,运营商本身作为一个市场经营主体,担负管理职责并不合适。目前对SP的监管方法也应借鉴一下欧美国家的经验,如设立除政府主管部门、运营商和SP之外的第三方机构,或者成立SP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配合运营商和政府主管机构来实现行业的健康发展。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交流中心主任陈育平认为,要想更好地解决增值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在体制上创造更好的环境。在美国和欧洲,FCC

  等监管机构的体制是制订法律、执法和仲裁权三权合一的机构,而在我国,监管机构体制是有建议权没有执法权,监管的不上不下,往往导致下面的运营商和SP常常阳奉阴违,执行力度不够。他表示:“要想最终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通过电信立法,给予行业监管部门更大的权力。”

  而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告诉记者:“其实国内关于运营商和SP的概念划分并不准确,应该说只是一种暂时性的安排,从长远来看,要想理顺关系,必须实现‘网业分离’,即网络所有者和业务经营者分离,才能使利益纠葛不至过于纷乱。”

  无论人们对于增值服务监管的未来方向有什么样的意见,有一点是共识,即历史证明,从来没有一个行业会在放任自流的情况下实现健康成长,加强监管是大势所趋。对于这样一个朝阳产业,必须在发展中逐渐理顺关系,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