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综合报道征收了近一个世纪的遗产税,在今年的2月11日彻底与香港市民告别。按照去年11月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在2006年2月11日零时之后去世的人,其遗产将不再需要缴纳遗产税。
是否取消遗产税曾在香港引起争论。 民意调查显示,70%的人支持取消遗产税,但30%的反对者提出,若取消遗产税,则可能使香港政府收入每年减少约15亿港元。
根据香港税法,此前,不论是香港永久居民,还是因工作在港居留,如果财产拥有者在港资产(包括房产物业、股票及奢侈品等)达750万港元或以上,去世后其遗产继承者均要缴交遗产税,税率最高可相当于资产价值的15%。去年3月,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在财政预算案中,提出取消遗产税的建议。
有关人士认为,取消遗产税将吸引更多本地及海外投资者投资香港,并能够促进香港成为更具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因为亚太地区内,印度、马来西亚、新西兰及澳大利亚等国已先后取消了遗产税,并且欧洲地区的意大利、瑞典等国也取消了该税项。
内地争论遗产税
遗产税的开征在我国内地提出了多年,也争论了多年。2005年11月11日,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正式表态,中国内地目前不准备开征遗产税。并且,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对“遗产税”也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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