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产权关系界定不清,家庭纠纷不断发生影响企业正常发展;情理法关系难以取舍,家庭伦理和商业伦理混淆不清;重人治,轻法治,难以形成科学的治理制度;家族成员惰性增加,任人唯亲,相对排外,难以引进外部优秀人才等等,也是家族企业常见的弊端,也是家族企业天然的劣势。
浙江方太集团茅理翔先生,除了自己的儿子茅忠群接班,为了摆脱家族企业任人唯亲导致的管理混乱,最终使企业分裂或者坍塌的宿命,当下岗待业的四弟要求进入方太任干部时,为了寻求理解,宁愿向自己的老母下跪,也拒绝其他家族成员介入企业成为重要成员,他用一个老创业者的思考和实践,来淡化家族制,为家族企业嫁接现代企业制度。茅理翔与儿子茅忠群之间已经顺利完成了交接,继任者将方太打理得井井有条。同时,茅理翔认为:在中国的家族企业中,家族必须绝对控股,家族企业的股权安全系数在70%到90%之间。
重庆力帆集团老板尹明善,对把家族企业做不大的原因归结为往往实行家族制,斥责其任人唯亲,管理不严不科学等说法却不屑一顾,认为摒弃家族企业还为时过早。与许多民营企业的老板一样,尹明善是家族企业的维护者,用人策略是贤亲并举,任人唯亲为了稳定,任人唯贤是为了发展。尹明善的办法很中国式:责己严、责人宽,对自家人更严。同样的工种,自己家人拿钱少,外人拿得多。他认为:自己家人的饭碗可靠,少拿一点没问题,其他人的饭碗不一定可靠,虽然他拿得很高。如果他不行可以炒他鱿鱼,家里人没法炒,只能调离岗位。
方太集团茅理翔和力帆集团尹明善的很多看法和做法差别很大,但这两个企业都做的规模很大,目前发展也非常好。
由此可见,世界万物,往往是利弊同时存在的,十全十美的东西是不存在的,重要的是如何平衡问题。对于家族企业而言,如果能将家族企业的一系列天然优势发挥出来,大大克制住家族企业的天然劣势,做大做强做久是完全可以的。但,反过来,如果家族企业的天然劣势大大超过了家族企业的天然优势,不要说发展,生存可能也成了问题。
家族企业,不一定家族管理
所有权、控制权、继承权是界定家族企业的三个重点特征。全部或部分拥有所有权,全部或大部分掌握经营控制权,并可以在家族内部成员中继承所有权和控制权,这样的企业是典型的家族企业。如果,只拥有部分所有权,而基本不掌握控制权,也就很难在家族成员中继承,这样的企业已经变成公众公司了。象摩根银行、洛克菲勒公司等就是这种情况,家族已经变成一个股东了,已经不是纯粹的家族企业。
从世界上各国家族企业发展演变来看,家族所有、家族经营、家族管理存在一个逐步转变的规律,也就是,会依次逐步放开家族管理权、家族经营权,并逐步放开家族所有权。家族企业不一定非得采用家族化管理,逐步引入职业化管理是必然的趋势。
家族企业的演变一般经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企业家族化。在这个阶段,企业的组织管理、人事安排、利益分配都服从于家族利益,家庭分家也会导致企业分家;
第二阶段是:家族企业化。在这个阶段,家族成员服从企业发展需要,人治开始向法治转变,血缘关系连带的人事关系成为次要的人事关系,但经营管理权限还主要掌握在家族成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