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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电信业已经没有垄断了

作者:郭震旦    转贴自:搜狐IT左右间    点击数:1210


    【搜狐IT左右间】(文/郭震旦)12月22日,有官员在回答记者“我们注意到现在央企的盈利大户中很多是垄断企业,而垄断企业对社会公众利益会造成损害,请问怎么协调这方面的关系?”这一提问时说,中国电信行业不存在垄断。理由是电信已经形成了一个基本竞争的格局,而且这些电信企业的主要资产都在上市公司。准确地说,他们的股权已经多元化、社会化……国有企业搞了半天,它是国家的,它是人民的。所以,它所获得的盈利都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我国国民经济能保持平稳、快速的增长,应该说这一部分企业的功劳不能低估。

  这一论断实在出乎意料,因为长期以来,电信垄断一直是消费者千夫所指、深恶痛绝的行业痼疾,学界也一直千方百计探讨打破电信垄断之良策。

  中国电信行业究竟有没有垄断,这是个问题,因为它关系到千千万万个消费者的利益。既然官方说法和百姓的观感存在霄壤之别,那就有必要进一步说道说道。

  什么是垄断?垄断,即限制竞争,一般指行为人排斥或者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一般来说,垄断有三种类型:经济性垄断、行政垄断和行业垄断。经济性垄断,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自发实行的垄断行为。行政垄断,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利限制竞争的行为。行业垄断,则是指公用企业(包括运输交通、供水、供电、电信、邮政等)以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电力、保险、铁路、邮政等)滥用优势,实施限制竞争行为。从以上学术界关于垄断的划分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电信市场既存在行政垄断也存在行业垄断。电信管理部门在调整通讯价格方面的僵化、信运营商们在各自领域的独占地位都说明了这一点。

  不错,管理部门这几年是在往电信市场引入竞争机制,这主要表现在对电信市场的几次大拆分,形成了几大电信集团。但是,由于未能突破体制上的限制,这种拆分促成的竞争仍然是不完全的。几年之前,学者盛大林曾经在文章中对目前拆分政策在竞争方面的局限性作过分析。盛大林说:“今日中国之电信市场,虽然不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但新成立的几家小通信公司根本无法与“老大”抗衡。几十年的独家经营,中国电信(包括中国移动)积累了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以及无与伦比的网络资源。可以说,中国电信拔根毫毛也比其他几家小公司的腰还粗。说是竞争,不过是枇桴撼大树、以卵击石而已。几乎不可理喻的是,几家新公司的很多业务必须依赖中国电信才能开展。如中国联通的IP电话和铁通公司的固定电话等业务必须租用中国电信的光缆,这决定了几家小公司必须看中国电信的脸色行事,如果不通过行政干预而完全按市场操作办法,垄断着电信光缆的中国电信完全可以不给联通铁通等提供或出租线路或接入口,或者提高出租费用,几家小公司还不是要坐以待毙!作为竞争对手,中国联通的移动电话业务更是离不开中国移动的“支持”,因为联通移动网如果不和中国移动网连接,联通手机就如同“废物”,近来曾发生好几起因业务纠纷,中国移动切断与中国联通连接的事,结果只能是联通公司低声下气地向竞争对手求情。如此受制于人,怎能形成真正的竞争呢?”虽然近几年电信市场的重组又有了新进展,但是基本的情形没有发生大的改变。

  盛大林还说:“就产业结构方面来说,中国的电信业还存在着政府垄断即产权单一的问题,因为从根本上说,没有产权多元化,就谈不上竞争。中国电信、中国联通、铁通等等,都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说到底都是一个“老板”,谁赚谁赔,都是政府的,“竞争”得太激烈了,形成了恶性竞争,“吃亏”的是政府。”这说明从体制上我们还存在限制竞争的因素。

  而且,根据著名经济学家周其仁的观点,中国目前的市场竞争机制仍然是初级的,理由之一是“我国电信业主要是替代性产品和服务之间的竞争,而还不是同质产品和服务之间的竞争。一般而言,同质产品或服务之间的市场竞争性通常会更强一些。”(《数网竞争——中国电信业的开放和改革》,三联书店2001年8月北京第一版)

  所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韩德强表示,中国电信业当前并未进入完全竞争,而是“模拟竞争”,是建立在政府不对称管制之上的竞争。

  电信业的垄断从恶性竞争的屡禁不止也能反映出来。近年来,各地频频传来电信企业的电缆被竞争对手砍断导致通信中断、或者设置障碍阻断互联互通的事件。逼得最高人民法院高法介入电信恶性竞争,针对运营商破坏竞争对手电缆的的行为出台了专门的司法解释,运营商破坏竞争对手电缆的,相关肇事人可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在一些地方,运营商之所以采用这样的非市场手段,正说明我们的电信企业还不习惯于竞争,还想不惜用违法的手段来维护垄断带来的既得利益。

  该官员认为电信企业不存在垄断的理由是“这些电信企业的主要资产都在上市公司,准确地说,他们的股权已经多元化、社会化…”如果这一理由能够成立的话,那世界上可以说就没有垄断了。以微软为例,如果用这些标准来衡量,那么微软决不存在垄断企业,因为微软也是上市公司,股权更为多元化、社会化。我们能说微软不是垄断企业吗?对照电信企业,微软实在有点冤,因为微软产品在中国的市场是极为有限的,如果说微软形成了垄断,那也是盗版的垄断,与微软无关,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把其当作出台《反垄断法》的目标。

  电信业究竟存在不存在垄断,我想另外一位官员的话可能更有说服力。在去年5 月26日召开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经济发展与改革研究所王学庆主任告诉记者,由于目标与措施相差较远,虽然打破电信垄断喊了很多年,但垄断依然存在,目前电信行业的垄断程度依然很高。王学庆还说:“目前电信领域的竞争还不够,从电信运营商的财务报表显示出的超额利润就可以发现,他们相互之间的竞争不是过度,而是远远不够。”这样的判断才更接近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