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加入WTO的4年中,就知识产权保护而言,其变化令世人瞠目。
据统计,2004年,中国的商标注册申请总量已跃过300万件,专利申请总量近250万件,已居世界前列。而2004年当年商标申请总量为58.8万件,连续3年居世界第一,这种发展势头仍在持续。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的GDP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以每年8%至9%的速度增长,而我国的专利、商标申请却是以每年20%至30%的速度增长,尤其是在中国“入世”后,这种增长速率仍在不断提升。作为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的仲裁员,现任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副所长的孟庆法,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便涉足知识产权领域,可以说经历了中国现代知识产权法产生与发展的全过程。记者日前对他进行了采访,就目前中国知识产权现状请他谈了自己的观点。
孟庆法认为,与现代知识产权法的诞生相伴,各类知识产权的争议与纠纷在近20年的时间里愈演愈烈。 1984年11月,孟庆法作为中国代表团的一员出席了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的国际反仿冒会议,当时出席大会的西方代表纷纷将矛头指向了韩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乃至日本。可见,当时中国大陆出现的知识产权侵权情况并不十分严重。然而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尤其是近七八年,每当他出席类似的国际会议,特别是作为大会发言人时,无不成为众矢之的,中国的假冒、侵权问题变得格外突出。
孟庆法对记者表示,一方面,我们必须承认,中国市场确实存在严重的侵权、假冒现象。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的各级行政、司法部门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以商标为例,仅在2004年,中国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各类商标侵权违法案件便有51851件,其中涉外案件达5494件,没收、销毁侵权物品达5638吨,行政罚款达2.68亿元,共有8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再考虑海关、法院、质检等部门查办的知识产权案件,其总量是十分惊人的,也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上投入过如此庞大的人力与物力。
采访中孟庆法还特别强调,在我们关注中国国内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时,不能忽略另一个事实,即随着中国产品大踏步地走向全世界,越来越多的中国知识产权被外国人窥视甚至被抢注、侵权。“青岛啤酒”商标早在90年代初便在美国受到侵权,之后又有“同仁堂”、“海信”等一系列知名的中国名牌在国外遭到抢注。
在进入信息化社会的今天,所有的国家都已意识到了这样一个事实: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没有自主的知识产权,企业便会陷入被动挨打的地位。从4年前的DVD事件到今天的手机芯片之争无不证明了这一点。
采访中他还向记者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插曲:上周他在美国参加知识产权国际会议时,看见纽约大街上到处都是贩卖假冒产品及盗版光碟的小贩。一位美国律师朋友对他说:“法院不会管这种事,警察也很少管。可惜美国没有工商局。”
在谈到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诞生时,孟庆法介绍说,早在1618年,英国普通法中便有了商标保护之规定,其成文法产生于1862年,在这段时期,法国、德国、美国等先后颁布了《商标法》,而美国更是在1790年便颁布了《专利法》。从立法角度上讲,中国远远落在了西方发达国家之后。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先后于1950年和1963年颁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以及《商标管理条例》。然而,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知识产权法律的产生也只是近20年的事情。从1983年起,中国先后颁布并实施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以及一系列相关法律和法规,并在之后的十几年中为了适应世界贸易组织及有关国际条约多次进行了大的修改。可以这样讲,中国用了20多年的时间,已在知识产权法律方面与国际完全接轨,这一点是举世公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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