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要打印的文件是:北京屈臣氏一门店销售过期食品被罚

北京屈臣氏一门店销售过期食品被罚

作者:蔺雨葳    转贴自:北京商报    点击数:505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alt= src=http://www.ppzw.com/UploadFiles/2022101117522251.jpg width=550>

北京商报讯(记者 蔺雨葳) 10月8日,据信用中国网站信息显示,北京屈臣氏个人用品连锁商店有限公司朝阳第三十七分店因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

据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屈臣氏销售的农夫山泉咖啡饮料以及益达薄荷糖和口香糖,未在到达保质期时予以销毁处理。举报人欲购买相关商品结账时,被店员发现为过期食品,未销售给顾客,当日即下架销毁。上述过期食品经调查核定货值金额为76元,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本案货值金额76元,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6日责令北京屈臣氏个人用品连锁商店有限公司朝阳第三十七分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