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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老字号”司法保护需求日益突出

作者:     转贴自:北京日报    点击数:489


2021年,北京全市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40人,办理相关民事监督案件153件,行政监督案件79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45人。4月21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报告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上述数据。此外,检察机关认为,部分“老字号”企业迫切需要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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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朝霞作2021年度知识产权工作报告,她介绍案件呈现出知识产权侵权的网络化、技术化趋势明显,侵权假冒类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更强,企业核心信息泄露现象时有发生等特点。

另外,“老字号”保护需求日益突出也是这些案件所呈现出的一大特点。涉“老字号”案件既包括传统的刑事打假领域,也包括商标行政监督类案件。部分“老字号”企业因历史原因长期存在注册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之争,迫切需要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今天发布会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涉及保护“老字号”企业的知识产权。

张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权利公司授权许可,以回收、采购外包装、产品以及定制商标标识等方式,自行加工、制作涉案“老字号”品牌的商品对外销售。2021年1月,公安机关在张某某暂住地查获带有假冒“老字号”商标的商品以及大量商标标识、防伪健康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经查明,现场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

张某某到案后一直拒不认罪,检察机关对其通信记录、快递物流信息、支付记录等进行审查比对,准确运用客观性证据指控证明犯罪。同时,发现张某某曾向某“药房”销售过同款假货,及时建议公安机关根据关键线索进一步查证。经工作,公安机关从外省将该“药房”直接责任人抓获归案,查明该人还从多处采购假冒“老字号”品牌商品并销售的事实,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8月5日,海淀区检察院以张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2021年12月3日,海淀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6万元。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海淀区检察院为提高“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主动与行政主管部门、“老字号”行业协会、权利公司和专家学者共同座谈,就如何通过检察履职为“老字号”企业提供优质司法保护,进行专门研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通过“微漫画+普法故事”的形式,揭露不法制假售假者的“惯常套路”,告诉消费者辨别真伪的方法、推广举报渠道,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在全社会形成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

此外,市检察院第四分院、西城区检察院在中华老字号企业林立的大栅栏商区建立知识产权检察联络机制,依托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刑衔接、犯罪预防、普法宣传等职能,一站式服务“老字号”企业健康发展。顺义区检察院院召开“老字号”品牌保护座谈会,开展老字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活动,为企业依法维权提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