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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艳东:让数字税成为产业发展指挥棒

作者:高艳东    转贴自:环球时报    点击数: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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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视觉中国
 
从全球范围来看,开征数字税是未来税制改革的大方向。相比传统制造业,数字企业可以通过非常设机构获得高额利润,同时又可以避免大量税收。传统征税制度是属地原则,即根据机构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按照利润征税。但数字企业可以在线经营而不用常设机构,借助用户数据就可以获得巨额利润,从而逃脱了很多税收。
 
我国近年来在数字经济领域出现了一些亟需通过税收解决的问题。如App随意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但保护措施缺失,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引发了严重的电信网络诈骗,大量数据随意出境,更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一般认为,公民信息大量泄露的原因是保护制度不严格。但根本原因还是数据收集成本过低,互联网企业把个人信息当成免费的午餐,“收集多则赢天下”是行业共识。在让企业从“无限索取免费个人信息”转向“有序使用公共数据资源”的过程中,需要数字税起到调节作用。
 
在未来,有选择性地开征数字税,除了解决传统税制漏洞之外,主要目标是引导数字经济从高速发展走向高质量发展。为此,我们需确立“内外不同、大小有别、优胜劣汰”的数字税政策,主要对跨境数据征税、对中小企业免税、对非前沿行业加税。
 
第一,逐步开征数据出境税,其针对的主要目标是国外互联网企业,以及把中国用户数据转移到国外的企业。目前开征数字税的国家,主要是应对美国互联网巨头的数据垄断。截至2020年底,全球开征数字税的国家有14个,主要集中在欧亚。这些国家征收数字税的主要目的是对抗美国互联网巨头的数据剥削,脸书、谷歌、亚马逊等利用技术优势,在欧盟和亚洲收集了大量用户数据,但税收主要交给了公司所在国。虽然很多国家(如北欧国家)基于美国的压力,延缓了开征数字税的步伐。但一些有影响力的国家,如法国、意大利、英国、印度、日本等,已经开征数字税,以平衡本国企业与美国互联网巨头之间的税收不公平现象。
 
我们也需要未雨绸缪,提前布局。向出境数据征收数字税,既可以防止美国互联网公司对中国进行数据剥削,还可以通过征税制度核实出境数据的内容,防止涉及国家安全的数据出境。同样,中国企业要把中国用户数据传向国外,也应当缴纳数据出境税。
 
第二,尝试开征数字产业调节税,引导资本流向高精尖数据产业。这些年来,我国一些互联网企业或利用人口红利,奉行商业利益至上,只顾赚钱不顾创新;或把主要精力用在游戏代理、直播打赏、明星话题等方面。近年来,我国不断调整产业政策,有意鼓励前沿数字产业的发展,但政策箱里还缺少数字税这一法宝。
 
开征数字产业调节税,可以有效引导资本流向,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未来,数字产业调节税应当实现差异化对待。对于我国亟需的数字产业,如基础操作系统、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产业,在免征数字税的同时给予常规税收返回,鼓励前沿企业面向星辰大海,提高国际竞争力。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产业,如服务百姓衣食住行的数字行业,免征数字税而只缴纳常规税收,防止数字税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对仅有商业利益追求的互联网行业,适当增加产业调节税。
 
我国数字经济需要高质量发展,总体上是朝阳产业,需要税收鼓励而不是政策限制。同时,对欧盟的数字税计划,我们需要予以密切关注,并考虑在部分领域试点,将数字税看作引领产业发展的指挥棒,把资本引导到前沿技术领域。只有合理利用税收政策,才能使资本扬长避短,成为推动国家发展的蓬勃动力。(作者是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