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时,查处了一起某服装店在宣传广告单上擅自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进行商业营销的案件。这是该市首例违规使用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标识案,也是该局近年来查处的首例违反特殊标志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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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取证,上述服装店擅自使用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相近似的图文进行商业宣传,当事人违法事实成立,构成擅自使用与所有人的特殊标志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违法行为。近日,南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为强化对“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的保护,南海区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了全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针对大型综合商场及超市、专业市场、餐饮经营企业以及广告设计制作企业等主要经营场所共近400户经营户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庆祝活动标识”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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