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组织机构的规模和复杂性不断增加,技术上的飞速变化和在某些技术领域内密集专业知识的要求,造成了对专业型辅助管理人员的需要。由于对直线管理人员的这些不断增加的压力和他们不可能具有各种必需的专业技巧,所以他们常常把任务委派给某些具有专业知识的辅助管理人员。
虽然,专业型辅助管理人员行使的各种类型的辅助职权和职能有不少重合之处,但是有三种类型的辅助职权可在图645和图646中得到识别。
(1)服务性职权。辅助管理人员可能具有为直线组织提供专门服务的职权。如图645所示,服务性职权包括为厂长提供生产计划、采购和设备管理的监督服务职权。他们对生产流程、采购和物资设备维修的计划与控制都分别负有职责。这些人在为直线组织提供这些服务中行使服务性职权。
(2)顾问性职权。辅助组织为直线组织关心的一系列专门问题提出建议和咨询。这种职权也称为主意性职权。如图645所示,这种实例包括由人事、工业工程、质量控制和财会单位向直线组织提供建议和咨询。虽然,这些辅助单位所进行的活动都具有一种深刻的服务性质,但是,把它们拥有的职权看作顾问性职权也是适宜的。要懂得这三种辅助性职权并没有真正明确划分界线,也不是专业辅助管理人员所要实施的职能。
(3)职能性职权。这种职权使辅助管理人员在其自己的职能范围内,为决策提供大量的见解,从而约束着直线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图646所示,行使职能职权有两种途径。第一条途径,辅导管理人员可以对其下属的对应辅助部门具有职能性职权;第二条途径,职能性职权可以把特殊的职能专业问题从直线管理人员的工作中提取出来,并且委派给适当的辅助管理人员。要注意到每一个具有辅助职能的厂级监督人员,都要对其相应的顶头上级负有职能性责任(图中用虚线表示)。在大组织机构中,这种顶头上级可能是一个地区性的部门,并且这个部门的管理人员要对其大组织机构中的辅助管理人员负责。此外,厂级辅助监督人员实施着一部分生产领班的工作,这当然要在其专长范畴之内。
就职能性职权的状况而言,作为一个一般性的原则,辅助管理人员对直线管理人员的工作,在某些方面具有有限的直线职权。他也沿着直线行使职能性职权,而不是依据正规组织结构所建立的那些组织关系。例如,成本会计监督可以对成本会计专家具有职能性职权,在生产单位内考虑所有生产成本。在有问题的情况下,成本会计监督可以直接交给成本专家,而越过其直接监督--生产领班。再举一个例子,研究与发展组织的法律部门有权驳回直线部门认可的专利申请。第三个例子,安全专家认为化学部门的工作区内有害气体已达到危险的程度,就有权关闭这个部门。
以上论述清楚地表明,这种类型的职能型辅助职权只应限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另外,它有可能限制直线管理人员的职权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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