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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联支付及相关负责人被罚近千万

作者:     转贴自:中国经济网    点击数: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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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支付机构大额罚单再现。

9月1日,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公示8月27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涉及深圳市快付通金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快付通”)、乐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乐刷科技”)及嘉联支付有限公司(下称“嘉联支付”)三家支付公司。

其中,快付通因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被罚款33万元;乐刷科技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的同时,还存在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34万元;嘉联支付则因多项违规被重罚941万元,且有多位嘉联支付原高管被罚。

快付通被罚33万元

在三家被罚支付机构中,快付通是被罚最轻的。

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公示表(2020年第35期)显示,快付通因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被罚款33万元。

官网显示,快付通成立于2009年9月,是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为适应电子商务与支付结算的融合发展趋势,在整合原有网络支付和代收付业务基础上发起的专业从事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实体企业。

2011年5月18日,快付通公司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可从事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支付等业务。2011年12月22日,快付通公司再获得从事广东省范围内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资质。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福田局曾在2019年6月18日作出决定,因快付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此前的2014年9月12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福田局以同样的原因,把快付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半年以后,“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快付通被移出异常名录。

乐刷科技被罚34万元

在3家被罚支付机构中,乐刷科技除了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还存在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其作出罚款34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注意到,乐刷科技频繁被罚。2019年8月,乐刷科技内蒙古分公司因违规收单被央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罚款3万元,这是乐刷科技在2019年第三次被处罚。据统计,2018年以来,乐刷科技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收到了10余张罚单,累计被罚款超100万元。

资料显示,乐刷科技是国内领先的以支付为基础的科技平台——移卡科技旗下子公司,以移动支付业务为基础和核心入口,致力于通过科技创新为各行业商户提供支付平台、商户运营SaaS服务、广告营销、及人工智能等多层次的智慧服务产品。

乐刷科技于2014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并于今年7月份成功续展,是央行颁发的16家同时拥有全国范围内银行卡收单和移动电话支付许可证的支付服务商之一。

嘉联支付被罚941万元

三家机构中,违法行为类型最多、被罚最重的当属嘉联支付。行政处罚公示表显示,嘉联支付存在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

基于上述违法行为,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嘉联支付作出罚款941万元的行政处罚。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认为,时任嘉联支付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的周霞,对嘉联支付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对周霞采取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时任嘉联支付业务运营中心总经理的路杨,对嘉联支付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对路杨采取罚款1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时任嘉联支付常务副总裁兼监事的黎宇程对嘉联支付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对黎宇程采取罚款17.5万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嘉联支付是上市公司新国都(证券代码:300130)全资子公司,2012年获得第三方支付许可证,2017年获得续展。新国都表示,本次行政处罚未影响嘉联支付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处罚金额将计入2020年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及嘉联支付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