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28日召开的新疆著名商标评审会议上,又有64件商标通过评审,近期将在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30日无异议的,将被认定为新疆著名商标。
据了解,近年来,新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断强化商标管理工作,加大商标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不断掀起学习、宣传、普及商标法的高潮,扩大宣传效果,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经营者的商标法律意识,新疆商标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04年新疆年注册商标申请量达到5050件,比1998年增长5.5倍,而同期全国的增长率只有2.7倍。比全国高出了2.8倍,位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首。而且,近5年来,新疆累计有效注册商标量和年注册商标申请量每年都在以20%的速度递增。
但与内地经济发达省区相比,尽管新疆的商标注册和申请量的增长率和增长幅度都很大,可我们的基数太小,商标总量还很少,企业的商标运作水平不高,以商标促发展、以商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能力较弱。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新疆投资环境不断完善,对外开放水平迅速提高,新疆已成为全国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支点。实施商标战略,打造名牌商标,对形成富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经济,进而推动新疆资源优势向品牌优势转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始终把实施名牌战略作为调整新疆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加快优势资源转换的重要举措。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1年10月颁布施行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据此,自治区工商局已先后组织认定了两届新疆著名商标。第三届新疆著名商标的认定,将继续遵循扶优扶强,支持国有企业、兵团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及特色经济发展,并兼顾地区、行业的基本原则,以提高新疆社会各界商标法律意识,培育、扶持名牌商标,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广泛征求和听取有关部门及专家的意见,使新疆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更加公开、公正,更具有权威性。
对照《新疆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新疆著名商标的五个条件,结合新疆企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自治区工商局从企业申报的139件商标中筛选推荐出了基本符合著名商标条件的64件商标,提请评审会议进行评审。
据了解,提交本次会议的64件商标经过评审,全部通过。近期将在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30日无异议的,将被认定为新疆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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