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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称,侧躺在她身边的男子就是张德志。
新京报快讯 日前,新京报报道了湖北恩施州宣恩县原副检察长张德志与情人长期保持婚外情关系一事。7月3日下午,恩施州检察院工作人员通报称,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已对当事人张德志的通奸错误做出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的处理决定。
举报人黄女士此前曾爆料称,其与张德志于2011年相识,尔后二人保持婚外情关系,在外租房同居,并前后三次为张堕胎。而张德志在堕胎后曾分两次给了她15万元抵偿,并留下一张10万元欠条,但尔后拒绝为其堕胎留下的身体隐疾负责。
新京报记者曾就此事与张德志取得联系,张在电话中表示对该问题不愿多提,声称“没有这回事,照片可以拼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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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黄女士在事件被披露后曾受到威胁
今日下午,恩施州检察院一工作人员口头通报称,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恩施州有关部门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恩施州检察院根据调查认定的事实,已于今年5月15日,依据有关规定,对张德志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将其调离办案岗位。
上述工作人员称,调查组查明,张德志和黄某二人确实存在不正当性关系,犯通奸错误,目前已将其从办案岗位上调离,转入后勤部门工作。
举报人:为其三次堕胎
她称,在同居期间其曾先后为张打胎三次,而张多次保证自己一定会对其身体健康负责到底,但其最后彻底消失,连电话都不接,“第三次我的身体已经不能继续打胎了,为此他在打胎前给了我五万元,事后又给了我十万元作为补偿”。
而黄女士表示,至今仍留存有张德志给她写的一张手写欠条。根据欠条照片显示,张明确将于黄女士结婚证领取时支付人民币10万元整,底部按有手印,落款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
免职为普通科员上班
纪检组在今年2月份收到相关举报材料后,立即就此事召开了党组会议,并按照程序免去张德志现有职务,结束其下派期。据其介绍,张德志目前以普通科员身份上班,并等待调查处理结果。
黄女士告诉记者,2011年,二人经朋友介绍在KTV结识,此后张德志就对她展开了追求,二人陷入热恋。
“张德志最开始说他已经离婚了,只有一个女孩由母亲照料。”黄女士称,张此后在恩施市土桥坝附近小区租了房,并给她每天约50元的生活费。
她称,他们经常在张出差期间密会,“一般是他告诉我地点,他先去我再去找他,也有我先去等他的情况。”
由黄女士提供的一张照片显示,一上半身赤裸的男子正在酣睡,而黄女士就侧躺在他身边,黄女士称该男子就是张德志。
而另一份视频录像显示,该男子身着深色运动服,与摄录人共躺在一张窄床上。“这是我为张德志第三次打胎的时候,他陪我挂药时候拍的。”黄女士说。
当事人事后遭到威胁
有知情人士透露,爆料人黄女士在报道披露后曾受到张德志及疑似张德志妻子的人短信威胁。
一份短信截图显示,疑似张德志妻子的人曾发短信称“15万元也有我的一半,这个钱我老公绝对不是心甘情愿的,他是因为有把柄在你手里”。
短信中提及,“我会把视频刻成光盘,我会给你父母、亲戚、邻居和(你)将来的男人、子女看”,短信末尾称,“我老公大不了开除,那时候他没有身份,更不会受你威胁。”
截至记者发稿,当事双方均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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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副镇长邓卫与情妇开房拍裸照
一则揭发江西赣州安远县孔田镇副镇长邓卫与多名女子存在不正当性关系,并配有其与女子合照、裸照的网帖,近日在网上流传。昨日下午,安远县纪委工作人员回应称,纪委已对涉事副镇长作出停职处理,目前该案正处于调查阶段。
对此,邓卫回应称,网帖内容多有不实,但真实情况因“说来话长”而不愿多说,此外,对方曾挟不雅照向其敲诈勒索10万元。
副镇长与女子合照、裸照被公布
近日,在多个网站论坛中,均出现了举报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孔田镇副镇长邓卫的帖子。网帖称,孔田镇副镇长邓卫化名药材商人“邓林栋”,在当地一家宾馆花费800元与一名王姓女子开房,还要求王某帮他介绍更年轻漂亮女性。
网帖中称,此后,女子肖某经王某介绍与邓卫相识,在此后数次开房约会中,邓卫同意以拍裸照的方式来表达结婚诚意。此后邓卫与二人翻脸,王、肖多次向当地纪委等有关部门投诉其不正当行为。
举报网帖中还附有邓卫床上合照、裸照各一张,第一张照片中,一眼镜男与一女子身体赤裸相贴,面对镜头面露笑意;在另一张照片中,该眼镜男手持手机,全身赤裸躺在床上接听电话。
新京报记者对比发现,照片中的男子的容貌与孔田镇政府干部公示牌上的邓卫容貌相似。公示牌显示,邓卫系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主管人口与计划生育、烟叶生产、统计、农经等工作。
纪委:涉事副镇长已被停职调查
昨日下午,江西安远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就此事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宣传部门已关注到网帖反映的情况,网帖中的赤裸男子确系孔田镇副镇长邓卫无误,但网帖反映的其他细节仍有待核实,目前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据安远县纪委一工作人员反馈,县纪委已于6月25日立案调查此事,并对邓卫做出停职处理,目前案件仍处于调查阶段,具体细节不便透露。
回应
当事人:曾因不雅照遭10万元敲诈
昨日晚间,邓卫告知新京报记者,该事件发生于两至三个月前,事后对方挟不雅照要求他花10万元“私了”此事,所以“我也是受害者,心情不好。”
邓卫说,网上流传的网帖多处不实,实际上其连姓王的女子是谁,自己都不清楚,也没有因此而付过钱,更不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做违规的事情。他称,酒店的开房记录和监控都可供调查,自己会将具体情况向纪委和组织说清楚,同时还将聘请律师讨要说法。
当问及在什么场景下拍下不雅照,照片上的女子是否姓肖等问题时,邓卫不愿多说,只称“说来话长”、“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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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姐出示向街道办的控告信。 易海军 摄
坪山坑梓街道计生办公务员卢某荣最近估计很烦,因为他遭到一名杨姓女子的疯狂举报。杨小姐自称是卢包养了两年的情妇,如今感情破裂。她指控卢有“三宗罪”:与已婚女子通奸,替外来务工者办理假计生证件收黑钱,向社会人员发放高利贷。
对这些指控,卢某荣本人均一一否认。但据街道办官方回应,街道纪工委早在3月份便正式立案调查,两人的情人关系也已查明,目前已形成处理意见并向坪山新区纪工委报告。
举报一:租房包养已婚情妇
2012年5月,杨小姐与卢某荣在朋友组局的一次KTV中相识。她告诉南都记者,当时卢某荣向她倾诉,称自己与妻子的关系不好,因妻子只生了一个女儿,经常与婆婆发生矛盾,目前正打算离婚。次日,卢某荣带杨小姐前往惠州某酒店开房,相识六天后,卢在坑梓深汕路568号租了一套房子给杨居住,两人开始同居。
“他让我给他生一个儿子,并保证,如果我生了一个儿子,就在惠州淡水给我买一套房,养我和儿子。”杨小姐反映,两人同居后,卢为其添置了五千元的家具,如今她依然保存着这些购买收据。此外,卢还为杨小姐办理了一张新的电话卡。据杨小姐提供的一张中国移动业务单显示,原用户为卢某荣的手机号“135××××9520”在办理过户后,转至新客户“杨某花”使用。“他还告诉我,9520就是天长地久我爱你的意思,”杨小姐不忘强调。
前日,南都记者前往现场走访,这间租住的房屋房号为201,一室一厅,尽管决裂后杨小姐已不住于此,但房间依然保持着原貌。不过与卢某荣一样,杨小姐也是已婚人士,她承认自己很早之前曾与一名甘肃籍男子结婚,并于2007年诞下一个儿子。虽然与该男子并未正式离婚,但两人分居已久。
2012年10月,同居数月后,杨小姐怀上小孩,“开始他对我还可以,但在2013年4月检查出怀的是女儿后,就天天逼我打掉小孩”。她告诉记者,最初自己极力反对,但禁不住对方的花言巧语。为保证顺利打胎,卢为此写下一份保证书。该保证书提到,“我卢某荣保证,如果打掉我们的小孩以后,抛弃杨某花就赔偿10万块”,落款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并签有卢某荣的名字。
次日,杨小姐前往坪山一家名为健丰医院的私人诊所将孩子打掉。据她反映,他俩原本在惠州淡水的一家正规医院做流产手术,因无法提供结婚证,只好作罢。“打掉小孩后,卢某荣就开始翻脸不认人,不给我任何打胎及营养费,对我也不闻不问。”之后杨小姐前往卢某荣办公室多次找他本人,虽然对方屡有承诺,但至今无一兑现。去年11月份,杨小姐开始向坑梓街道纪工委举报卢某荣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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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姐出示的一份保证书,其称系她与卢某荣共同手写。
除与已婚女子通奸外,杨小姐还举报称,卢某荣身为街道计生办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为来坑梓务工的外来人士办理虚假计生证明,使他们的子女能顺利入读本地公办学校。与此同时,这些务工人士会以每张证件5000元及额外“喝茶费”作为回报。
据杨小姐反映,有一个名为“吴海坤”的男子专门替卢某荣办理假证。2013年1月,两人关系尚可时,杨小姐曾有两次跟随卢前往证件主人家中取钱。“第一次是1月19日,当时去的是坑梓白石路口的一名戴眼镜的男子家里,对方给了两万元,都是现金”,杨小姐解释,其中3张证件共1.5万元,3000元是孩子入学手续费,两千元则是“喝茶费”。2013年1月27日,杨小姐再次坐卢某荣的车去取钱,“当时我记得特别清楚,是在星期天,我们工厂不用上班”,杨透露,这次对方共给了1.2万元。
上述情形在一段录音中得到佐证。录音中,一名男子对杨小姐称,“你跟他来见我那一次,在哪儿做假证你也知道。”杨小姐表示,这名男子正是替卢做虚假证件的男子“吴海坤”,对话中的“他”即卢。在向纪工委举报卢的违纪行为后,杨一度希望“吴海坤”能出面作证,不过后者并未答应。
“他是主谋,你只是帮他做假证,你怕什么?”
“你开什么玩笑,我做一张就死了,我知道他在一个四川人那里做过,后来那个四川人就被抓进去了。”这名男子称,自己曾多次要求卢不要说是他所做的假证,“你就说那个四川人做的,反正他已经抓进去了,多一张少一张都没关系”,录音如此记录。
该男子还称,自己做假证并未赚到钱,如今只想平平安安过日子,“我心里面很恨他,这个事情把我搞得一身臭,把我害惨了”。
举报三:放高利贷
除上述举报外,前日下午,包括丘先生在内的几名男子控告卢某荣发放利息极高的贷款。据介绍,卢利用其在坑梓的身份,向多人发放高利贷,月息高达5%到10%。“可恨的是,他收取我们交付的现金利息后拒不承认,给我们造成严重损失。”丘先生告诉记者,每月交付利息时都是现金交易,因为没有银行转账类似的记录,卢某荣在收到利息后多次拒不认账。
他提供的判决书及查扣清单显示,卢某荣已经将这些欠款人告上法庭,因未能及时还款,丘先生的私家车也遭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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