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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遭人试图强拉上车 对方言语奇怪

作者:朱鹏景    转贴自: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2768


  南都讯 近日北师大珠海分校一名女大学生在校外巴士站遇到一件怪事,一名女子试图将其拉上小轿车。事件在朋友圈流传后引起巨大关注。记者昨日从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获悉,警方已经关注到此事件。

  据了解,事件发生在17日17时40分左右。当时,北师大珠海分校女生小张(化名)在校外巴士站等车。突然,停在小张前面的一辆小轿车上走下一名女子,上前问小张是否要一同前往广州。没等小张弄清楚怎么回事,这名女子就试图拉着小张上车,同时还去提小张的行李箱。

  小张拒绝了这名女子的要求,并声称要报警。但这名女子显然不为所动,继续拉扯着小张。据了解,在这个过程中,这名女子还说出一些奇怪的话,问小张为何要逼婚。记者从朋友圈中流传的照片看到,在拉扯过程中,小张手臂受伤。

  事件最初流传于一个名为“今日北师”的微信公众号中,截至昨晚7时已有近8万的浏览量。小张在大学门口巴士站的遭遇流传于网络后,引起很多大学生的关注。据悉,此前珠海大学城也发生过类似事件,曾有大学生被强掳上车后遭抢劫,但此次事件究竟为何种性质,目前尚不得而知。昨日记者从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获悉,目前警方已经关注到此事件,正在了解情况。

  记者昨天从北师大珠海分校保卫处了解到,17日下午5点50分左右,确实有一个女生向学校门卫报警,当时有两名校警马上骑自行车到事发地,但当事人及涉事车辆已经走了。学校随后找到该名女生了解情况,相关情况基本和网上描述相符。该校保卫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已经通过微信向学生发出了安全警示,并要求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门口周边的巡逻。

     三名20多岁的女孩在路上看到一个帅哥,其中一人想和对方处朋友,遭到拒绝后,竟联合另外两人将男生拽上车拉走。男生同伴立刻报警,民警将车拦停。警方表示,三女子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13日21时左右,在牡丹江上大学的刘某和同学孙某在路边遛弯,当走到当地东七条路时,一台面包车在两人身边停了下来。随后车上下来三名20多岁的女孩,其中一人突然拦住小刘说:“你长得挺帅啊,是单身吗?”当听到对方回答“是”时,女孩又问:“你手机号多少,咱俩当个朋友可以吗?”小刘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挺害怕,直接拒绝了对方。没想到这个女孩不依不饶,就想和他处朋友,另外两个女孩也在一旁帮着游说。就在小刘再次拒绝对方想离开时,三人突然把他往车上拽,边拽边说找个地方相互了解一下,直接把他拉走了。小刘的同学被这三个女孩的举动吓坏了,立刻报警。在当地西三条路附近,警方将这台车拦截下来。

     3月17日,赣州市南康区警方破获了一起强奸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据查,这两名男子于3月14日凌晨将一名正上早班的女子强行拉到一辆面包车上带至偏僻处轮奸,随后又将该女子挟持至南康区社会停车场附近的一家宾馆内轮奸。目前,两名男子已被警方刑拘。

  据了解,3月14日12时许,南康警方接到受害人小红(化名)报警称:当日凌晨4时许,其在前往上早班的路上,被两名陌生男子强行拉到一辆面包车上带至偏僻处强奸,随后又被该两人挟持至南康区社会停车场附近一宾馆内轮奸。

  接报后,南康警方立即部署对该案展开调查,并迅速前往案发宾馆进行勘察取证。由于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车辆被故意遮盖号牌,民警虽然从获取的监控视频中掌握了嫌疑人的外貌特征,但仍然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准确信息。经过连续三天地对海量的信息进行摸排比对、缜密分析侦查,民警终于成功锁定了做零食批发的嫌疑人曹某。

  3月17日下午,在嫌疑人曹某经营的零食批发部门外,民警成功将其抓获。通过审讯,曹某如实交代了3月14日凌晨,其与同学林某合谋将路边陌生女子拉上面包车轮奸的犯罪事实。3月17日晚,南康警方根据掌握到的线索,将该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林某抓获归案。

  据悉,经犯罪嫌疑人曹某、林某供认,其两人为初中同学,3月14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曹某、林某吃完宵夜后,乘着醉意,两人商量去街上拉一个女孩子来玩(指发生性关系)一下。为逃避警方侦查,两人故意将所驾驶的面包车车牌遮住。开车行至南康区蓉江街道某公司门口时,曹、林二人发现一陌生女子单身行走在街上,于是强行将该名女子拉上车,武力威胁她不许叫喊,并将车开至南山附近。在车上曹、林二人分别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同时用手机拍摄下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的照片。之后犯罪嫌疑人曹某、林某又将受害人带至蓉江街道社会停车场一宾馆开房,两人再次强迫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其间犯罪嫌疑人曹某、林某二人利用手机中拍摄的受害人裸照威胁受害人不能报警、反抗,否则就将其照片发到网上去,受害人答应不报警后,才让其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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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深夜,极偏僻的路段,少女孤身一人骑电动车,边骑心里边打鼓,突然,一辆轿车截住了她的去路,车上下来两位壮汉,不由分说将其拖上车,尔后又将她丢弃在路边。

  昨天,苍南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整个庭审,很大程度上还原了紧张得令人窒息的案件全程。庭上,被控绑架罪的被告人吕某突然称,他的目的是讨债,而非劫财。而在侦查阶段,他从未提及过讨债。吕某该番言论为哪般,他又凭什么这么说?

  突发:少女深夜被两壮汉抬上车

  去年7月10日晚上,家住丽水莲都的19岁少女小静(化名)去参加同学会。第二天凌晨0时许,结束聚会的她骑着电动车回家,回家的路有一段很偏僻,周边连住房都没有。正在她忐忑地开着车时,一辆蓝色小轿车突然蹿出来拦住去路,车上下来两名男子,其中戴鸭舌帽的一人捂住她嘴巴,将其拖上车,车上还有一名男性司机。后座的两人把小静控制在中间,用口罩将她眼部蒙住,掏出一把刀拍她的脸说“碰到我,算你亏”。在歹徒的挟持下,小静身上的近万元财物被洗劫一空。

  车子开着开着,突然在一处山边停了下来,后座的2名男子摘下小静眼罩,命令她脱光衣服,并拍下了裸照。“你别跟人说被抢劫了,不然就把你的裸照发到网上。”歹徒威胁她。

  误会:家人误以为勒索电话是骚扰

  小静穿回衣服后,偷瞄窗外,发现“青田”字样一闪而过,很快又被蒙上眼睛。冷静下来的小静开始想办法逃脱,不过都被歹徒紧紧盯着。

  这时,歹徒给小静父亲打电话,要求对方准备10万元现金,要不然见不到女儿。而正在睡梦中的小静父亲接到电话后,想起女儿去参加同学会了,这应该是个骚扰诈骗电话,遂不再接电话。歹徒见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担心小静父亲报警,便很快关机,联系不上对方,小静反而成为烫手山芋了。那边,小静的父亲清醒过来,联系女儿又未果,他开始有些紧张,赶紧报警。

  此时,小静已经被歹徒扔在一个高速出口,她不断走,才找到人借用手机,原来自己身处距丽水市区近200公里的苍南县灵溪镇,此时已是凌晨5点。

     凌晨5点,大马路上,一女子正在独行,一辆小轿车突然在旁边停下,车上下来一名陌生男子,强行把女子带上车。

  年轻漂亮的高小姐被劫匪强拉上车后,遭遇了一次“生死劫”,幸好最终死里逃生。近日,抢劫她的两名劫匪在集美法院受到审判。

  意外遇劫被人强拉上车

  事发当天,2013年6月10日凌晨,高小姐步行到思明某酒吧附近时,一辆轿车从后面行驶过来停在她旁边,突然,从车上下来一男子直接抓住她的手将其拉上车。

  高小姐全力挣扎,拒不上车。这时,男子就直接把她抱起来,塞到轿车的后排位置,并将她按在位置上。

  她试图反抗,却遭到男子暴打,只好作罢。随后,轿车就开走了,过了四五十分钟,车开到了集美后溪的一座山上。

  到山上后,开车的男子下车,并拿出一把刀,逼她下车。因为歹徒手上有刀,她也只好乖乖听话。

  随后,两名男子抢走高小姐包里的现金和银行卡,还逼她说出密码,取走了卡里的2000余元,还有她身上一颗价值900多元的黄金项坠。

  看准机会幸运死里逃生

  抢劫得手后,两名男子又将高小姐关在车里,她几次试图逃跑,却都被抓回。

  直到当天下午两点多,趁着车里的两名男子处于熟睡之中,高小姐看准机会,拿着手机和信用卡悄悄逃离,离开现场后她立即报警。

  随后,两名男子被抓获,经查,二人均是外地人,其中一个姓税,另一个姓梁。

  近日,集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税某、梁某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此,一审分别判处他们二人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和四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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