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要人毁灭,必先使他疯狂”,疯狂距毁灭总是一步之遥。考察国内诸多风云一时的企业家,同样可以验证这一点。但前汉堡王CEO吉本斯却似乎极力为企业家的这种疯狂正名,他努力通过新著《疯狂企业家》来做到这一点。在书中,作者收集了当今12位商业巨星的成功故事,从迪斯尼集团创始人迪斯尼、戴尔集团创始人戴尔、维珍集团创始人布兰森到可口可乐CEO郭思达等,此外还包括一个“无名狂人”。作者把他们都看作“疯子”,并认为正是他们的各种“古怪”甚至“疯狂”的主意和行为,才使他们一步步走向成功。作者认为,一个疯狂企业家,既要有疯狂的梦想,也要有理性的运作办法,注重公司品牌和企业形象及规范,对于前者,作者称之为“梦想家”,对于后者,作者专创了“好仔”一词来形容。在介绍完每一商业巨星后,作者还就这两个指标分别打分,让我们明了他们的“疯狂”和“规范”程度。
到这儿,我们才明白,吉本斯所说的“疯狂”更多的是一种“偏执”,而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INTEL总裁格罗夫所著的《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早已阐述了这点。作者借用“疯狂”这么一个概念,很有夸大其词、哗众取宠之意。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以“疯狂”为切入点,确实能使那些企业家的“偏执狂”特点得以彰显。
梦想是一切伟大成就的起点。微软这个庞大帝国,就是建立在比尔·盖茨的“每个家庭都有一台个人计算机”的伟大梦想之上的。在书中,作者同样指出了许多成就伟业的伟大梦想。星巴克董事局主席舒尔茨就是因为发现了人们对第三空间以及小小的自我放纵的需要而创立了星巴克;而美国在线创始人斯蒂夫·凯斯不打算向人们展示技术的高超,而是梦想用技术来使服务更好;而迪斯尼,这个伟大的梦想家,就是因为预测到了20世纪最大的三种需求趋势(电视、旅游、产品),并且合理地满足了它们,从而被载入历史。但是,梦想不一定非得有原创性。在生意场上,真正的“狂人”不必去了解一些以前不存在的事情,不必去从事新的发明,只要把现有的东西进一步改进或重新组合就可以了。拥有梦想并不难,但是坚持努力实现梦想却不容易。而真正的“狂人”,不管处于何种境况都不会抛弃梦想。
品牌,同样是该书的重中之重。正是品牌为“狂人”及其疯狂行为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并使后者有了更明确的着力点和目标。在作者看来,品牌的艺术就是获得差异,它不在于有形的产品,更不在于价格高低或质量优劣,而是变得更加富有独特性。因此,企业家需要追求这么一个目标,让消费者一想到这个品牌就感觉良好。为此,他们需要通过声誉而非产品来构建品牌,因为品牌定位不再是关于产品的,而是一种价值和感觉。比如耐克的真正内涵不是经营鞋,而是关于找“酷”,体现自我;哈根达斯和小小的自我放纵式的庆祝紧密相连;星巴克是一种休闲交往方式的倡导;至于异军突起的维珍集团,它不是关于航空公司座位的价格或提供的什么产品,而是关于诸如好玩、创新和超值等价值观的无形混合。所以,很多时候,企业家需要做的事,就是把各种元素以创新的方式拼聚起来。正是他们的“疯狂”执着,帮助他们不断坚持下去,直至成功。
不得不承认,看这本书对读者而言是一种考验,让人怀疑作者本身就是在一种“疯狂”的状态中,用“疯狂”的手法写成本书的,里面充满了自夸、颠三倒四、词不达意等“癫狂”元素。通过这些“疯狂”的手法,作者希望达到“了解一点,笑上一阵,偷学好几招”的目的。
这感觉,就像看用错视画法制成的图片:初看只觉得是一堆由不同颜色和线组成的毫无意义的图案;但假如你在恰当的距离死死地盯着它看,直到眼睛酸疼,突然一幅清晰美妙的图案就呈现出来了。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瞧出这幅美妙图景,肯定也有很多读者会觉得作者在胡说八道。可见,“疯狂”总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