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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业“解百纳”之战爆发,茅台不甘国酒肥肉旁落

作者:     转贴自: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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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品牌总网讯:国酒是白酒行业的公共资源,谁能代表中国白酒?茅台、泸州老窖、西凤、汾酒作为老四大名酒是否都应有此资格?这次“国酒”之争,被视为白酒的“解百纳”之战。


  这次“国酒”之争,被视为白酒的“解百纳”之战。南都制图:宋小伟

  “我们会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将通过商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意见。”西凤酒国典凤香新品上市领导小组副组长林石兴表示。矛头直指近日商标局通过“国酒茅台”商标初步审查的一则公告。这让为此商标历经反复申请反复被拒的茅台在未来三个月商标异议期能否顺利拿下商标增加了许多变数。而另外一方面,这也让此前一直隐藏在背后的“国酒”之争的利益蛋糕浮出了水面。


  茅台闯过初审关仍存疑

  记者从工商总局商标局网7月20日公布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了解到,“国酒茅台”商标为4个,均为33类。申请日期为2010年6月9日。国家商标局称,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

  资料显示,贵州茅台早在2001年9月13日就曾提出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迄今一共申请了9次,历时10年,但均未成功。此前曾有消费者和律师公开质疑,一直未拿到正规“牌照”的茅台却对外自我宣传“国酒茅台”为虚假宣传。

  现在对茅台通过初审,法律界人士同样有一些疑问点。“我个人觉得不理解为何初审会通过,毕竟这与此前出台的《审查审理标准》的初衷相矛盾。”四川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杨明律师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其曾助泸州老窖成功拿下了“国窖”商标。而杨明所言的《审查审理标准》是指国家2010年7月发布《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下称《审查审理标准》)。其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那么“国酒茅台”商标多次申请告败后为何又能闯关成功?这是否意味着两年前的规定有所松动?记者多次联系国家商标局,但均被婉拒采访。记者试图通过此次“国酒茅台”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北京恒华佳信商标代理公司来了解本次商标事件的背景,但对方亦不愿透露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