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车欲尝鲜
股权激励惹争议
央企推行股权激励尚需完善治理机构
央企高管薪酬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近日,中国北车公布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向343名核心人员授予8603.7万股股票期权。在大型央企推行股权激励中,中国北车虽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者”,但其尚属于先行者之列。专家指出,大型央企实施股权激励无可厚非,最关键的是完善央企的治理结构,使企业的所有者能真正监督企业的经营者。
“自2009年末至2011年,国务院、国资委密集发布了多项文件和讲话,积极推动央企高管股权激励,让人们看到了股权激励破冰在即的迹象。”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合伙人高继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事实上,早在2006年国资委就开始探索股权激励的方法,但在操作层面一直非常谨慎。目前,股权激励仅限于几家小型央企上市公司内实行,如烽火通信、中国海诚等,鲜有大型央企的身影。保利地产是首家已经实施股权激励的央企地产公司。此外,中国建筑股权激励计划,仍还在等待监管层审批。
“由于大型央企的特殊身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进程较难推进。目前国资委正在研究以‘分红权’激励的方式,替代敏感的股权激励形式,实现对央企高管的中长期激励。”高继红表示。
不可否认,央企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在高继红看来,通过对高管层的股权激励,将经营层的长期利益与企业捆绑,是将央企管理层的激励市场化的一种方式。目前央企领导人普遍薪酬偏低(央企高管平均薪水约60万元),与其承担的责任、压力不相匹配,同时也容易滋生短期行为、创新动力不足、道德风险、分配不透明、职务消费不规范等问题。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化解以上问题。
当然,利弊总是相生相伴的。“由于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在央企高管股权激励设计时容易引发公平性问题,容易引起社会公众的不满。此外,由于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可能会出现经营层通过非法手段操纵公司股价获得高额回报,同时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的现象。”高继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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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忽视的是,目前央企实行股权激励确实存在不少问题。“目前的相关规定偏保守,如股权激励获得的收入不得超过激励对象年收入30%-40%等,个人激励力度不足;另一方面由于治理结构不完善,又使得政府和公众担心一旦实施股权激励,又会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导致国家蒙受损失、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最核心的是在中国的国有企业中,监事会形同虚设、独立董事也起不到相应的监督作用。”高继红说。
那么,央企中个人的贡献到底该如何衡量?高继红表示,EVA(经济增加值)是目前考核央企经营层的主要指标,但不足以反映个人的贡献,应同时扣除因政策因素和资源倾斜因素,重点衡量竞争性领域和创新领域企业所作出的贡献,如在海外市场取得的业绩、企业由于技术、商业模式等的创新带来的业绩提升等。
“竞争性央企与民营企业并无本质的区别,实施股权激励并无可厚非,最关键是完善央企的治理结构,使得企业的所有者能真正监督企业的经营者。”高继红说。
此外,高继红表示,在德国,国有企业由股东大会选举出监事会,再由监事会选择出董事会。董事会直接向监事会负责,也向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对董事会直接行使监督权;美国的做法是,企业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占多数,而且独立董事选择成功人士,珍惜个人声誉胜过对利益的追求;而在中国,监事会在形式上与董事会并列,实际上监事会地位低于董事会。(记者 武文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