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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聚焦点该是媒体吗?

作者:     转贴自:新快报    点击数: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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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医患纠纷致杀人”,并无大错

哈医大一院恶性伤害事件发生后,一些媒体用了“医患纠纷致杀人”这样的表述,遭到了铺天盖地的批驳。他们认为媒体在其中充当了恶性角色,再次鼓噪出医患对立的情绪。但就目前披露的情况看,这种说法虽然不够严谨,但并没有歪曲事件本身。

17岁的凶手李梦南因罹患强直性脊柱炎,希望用药物“类克”治疗。但因为他已经确诊肺结核,所以医生建议先治肺病再看脊柱炎。因为强直性脊柱炎药物治疗可能会导致肺结核患者感染,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属于用药禁忌症,所以医生不存在误诊。

但诊断结果的正确不能表明诊断过程中没有发生纠纷。医生有没有给李梦南脸色看,有没有告知不能让他立即就诊的原因,有没有发生争执,目前都不得而知(警方的说法是,李梦南误认为医生故意不给自己看病)。但可以确定,凶手接受医疗服务后,十分愤怒,最后理智没有控制住情绪,愤而杀人。

被杀害的28岁实习医生并不是先前给患者诊断的医生,他只是因为离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最近而不幸充当了愤怒的替罪羊。分析凶手杀人动机,杀人对象有两种可能。1,凶手想杀帮自己看病的医生,但没有找到,便随便砍杀;2,凶手想杀医生,不在乎是不是帮自己看病的那一个。以上两种情况背后的杀人动机,都和他在哈医大一院这次的就诊经历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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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这起造成一死三伤的恶性刑事案件,并不是和“医疗纠纷”无关。悲剧发生后,哈医大一院和当地政府避谈“医疗纠纷”十分耐人寻味。“医疗纠纷”本身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服务型行业纠纷自然在所难免,如果从安抚医疗从业人员的角度考虑,这完全可以理解。但“医疗纠纷”本身并没有把医患关系对立起来。
 
 
 医患关系紧张更和媒体无关

传说中,医生以“视病如亲”的心态悬壶济世,而患者也常以“华陀再世”、“仁心仁术”的感恩心情回报。医患关系本来应该是充满温情色彩的,因为这是一种信托,而且是基于生命安全之信托,比基于财产安全的信托对信赖要求更高。但如今医患关系日趋凉薄甚至反目为仇,是因为媒体在放大每一起医疗纠纷的案例而降低了百姓对医生的信任?

这非常滑稽,不仅太高看了媒体,也侮辱了每个人的判断力。难道对医生的不信任不是来自大部分人的切身体会?当你走进公立医院,却仿佛有置身于政府机关的感觉;当你接受的不是负责、平等的医疗服务,而是冷漠、潦草的态度;当穷人看不起病,老干部病房日耗数十万元;当医院把所有医患纠纷的患者统称为“医闹”;当医生护士暗示你要给个红包;当医生写的病例都是病人根本看不懂的“狂草”——这时媒体夸医生真是白衣天使,医院为人民服务,你信吗?推开医院的窗户,所有社会上的民众都是患者,他们对医疗现状都有发言权,他们都亲身或陪伴家人“享受”过我们今天的医疗服务。

但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没有机制惩罚不合格的医生才是医患关系紧张的症结所在。我们曾严厉批评过教师,和教师一样,医生也是处于这种缺乏有效考核和监管的体系中。本来私立医院应靠市场约束,公立医院靠制度约束。但市场不开放、制度形同虚设(卫生部门监督医院),媒体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对哈医大这样的“准政府部门”、“准垄断企业”,媒体本该额外严厉的监督

不管是在哪个国家,媒体对政府部门和垄断国企都会用更严苛的标准来监督。道理很简单,你享受了财政拨款,拿着纳税人的钱,纳税人对你自然要牛气些;你享受了行政手段塑造的竞争壁垒,缺乏市场监督机制,那么媒体对你的监督就要更紧一些。

虚假报道、违背新闻伦理是要批评的,但我们也要清楚在涉及公立医院医疗纠纷的报道中媒体理应有更高的姿态而医院应该持更低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