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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成年后该以何政策口径购房

作者:     转贴自:新闻晚报    点击数: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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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成年后购房,是只允许新购一套?两套?还是一套都不能买?近日,不少市民反映,自己在为子女购房的过程当中遇到多种版本的限购口径,不同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说法不尽相同,一时不知该如何决定。

    记者在采访调查中也发现,关于子女在成年后购房,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确在执行尺度上有所不同。市里最新下发的有关文件明确: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市民案例】

为子女购婚房“碰壁”

    “有的说可以再买一套,有的说可以再买两套,还有的说一套也不能买,我到底该听谁的? ”市民周先生反映,自己最近在为孩子的婚房奔忙,房子看得差不多了,准备到交易中心“产调”,然而在付定金、首付、签合同的时候,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告知,这桩交易无法完成,原因在于,周先生孩子的名下已经有了一套房子。

    周先生颇为不解。因为他从房产中介那边得到消息,像他孩子的情况,是能够新购一套房的。据周先生描述,他及太太、孩子三口之家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根据以往操作惯例,孩子成年后便可视作与之前的三口之家 “切割”,此时新购房产用于结婚,只要子女配偶无产权住房,便可以购房。

    有房产中介人士透露,限购政策出台后,对于拥有本市户籍的居民而言,成年子女购房在具体操作过程当中,执行力度一直“可紧可松”。在不违背现行限购政策的前提下,各区拟定了不同的执行标准,像周先生这样的案例,有的区可以允许其孩子新购一套房产;有的区则更“大方”,除了首购一套,还可再买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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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

各区交易中心执行标准不一

    对于子女成年之后的购房行为,交易中心的执行标准、口径真的各不相同吗?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当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咨询时,虹口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位工作人员称,“子女成年后,就等于和父母 ‘隔开’了。 ”如之前父母与子女加起来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当孩子成年后,子女便可新购一套房产。如是结婚用,那就要看子女的配偶是否拥有房产,双方加起来必须小于一套,方可新购房产,否则就不能购买。

    在普陀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记者得到这样的回答:像周先生这样父母、孩子的名字都一并写入房产证,且仅有一套房产,子女成年后想购房,就不计入限购范围,即此时周先生的孩子要购房可算作是首套房,按照政策规定,如是上海户籍的话,还能再买一套房。“至少在普陀是这样执行的。”一位工作人员说道。

    记者随后又向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有关人士简明扼要地解释道,在静安区,只要子女和父母名下的房产不超过两套,就可再买一套。当记者进一步追问,什么叫“不超过两套”,该人士表示,即“小于或等于两套”。这就意味着,即使子女之前与父母在两套房产证上都有名字,也能在成年后于该区新购一套房产。

中介:闸北普陀闵行尺度松

    “这些都是松的,有的区执行力度就很严。”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二手房交易中间人士告诉记者,最近关于住房限购的说法很多,政策解释也很多。像一些大的房产中介公司,会利用平日里与交易中心的良好沟通,整理出一份关于各个区交易中心在诸多交易问题上的执行尺度列表,并在其业务骨干中流转。

    该人士的这一说法,记者在一家大型房产中介的内部人士那里得到证实。尽管记者未能直接获得这一据称是以“内部邮件”形式流转的列表文本,但该人士还是透露了许多圈内消息——

    就子女在成年后购房的政策执行尺度,徐汇、宝山等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执行最严,闸北、普陀、闵行等区执行较松。徐汇、宝山等区交易中心规定,成年子女与父母名下无共有住房,方能再买一套房产。相比之下,闸北、普陀、闵行等区的执行标准较低,成年子女只要是与父母的共有住房在两套及两套以下,便至少还能再买一套房,多的还能买两套。

新出台政策口径从严执行

    究竟当初的限购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记者特地查询了有关文件,在去年2月,本市颁布出台《关于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6号),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购房行为及政策,当中明确——

    “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

    圈内人士说,对于拥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和家庭来说,限购政策可概括为:在政策出台前,原已有一套房产,还能再买一套;原已有两套甚至更多,则不能再买。对于子女在成年后购房,限购政策文本本身并没有直接就那些原先与父母有共有住房产权的子女,其在成年之后的购房行为是否允许、如何操作等进行更加详尽地说明,因而,各区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尺度不同。

    上周,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其中就市场中的这一模糊点进行再次明确。根据《通知》的精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并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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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说法】

“家庭认定”有偏差

    “不难看到,最新的政策文本是要求从严执行的,但各区交易中心在具体实施操作中有着各自的尺度,二者之间的矛盾、分歧亟待统一和解决。”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指出,在已成年未婚子女的购房问题上,之所以会发生理解和操作上的不一致,主要还是在“家庭认定”的标准上发生了偏差。就最新下发的政策条款如何执行,政府部门也应该有新的补充和解释。

    另有业内人士认为,仅就文本来看,徐汇、宝山区房地产交易部门的执行力度与最新的政策口径最为接近,其它区的执行力度很明显过松了。记者注意到,很多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都表示,别的区管不到,但自己所在区的确是可以按照现有的政策尺度进行操作。这也就是说,新出台的政策解释对于各个区而言,是 “一刀切”还是因区而异;是一个强制性的操作准则,还是光摆在那儿的政策“上限”……这些都有待于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一些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坦言,即便是交易中心允许成年子女在本区新购房产,甚至以首套房的名义购买房产,但银行在进行贷款审核、下发的时候未必照此执行。 “双方的认定标准、方式完全就是两条线、两个体系,这一点很多购房者往往会忽略掉。”一位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