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令投资者、管理层及上市公司感到十分揪心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基本顺利完成。可以说,这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顺利完成也表明了国内股权分置改革万里长征迈出了一大步。而这一大步不仅决定了未来股权分置改革的发展与进程,也决定了国内证券市场将真正从几年来的低迷与困境中走出来。 因此,第二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一完成,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央行、商务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从《指导意见》的基本内容来看,它正式宣布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顺利完成,两次试点基本达到了管理层的政策预期和市场预期,也为国内市场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建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对于如何全面地推行股权分置改革,《指导意见》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要绝对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一家,推出一家,实现相关各方利益关系的合理调整;坚持统一组织,实行分散化决策;要有利于市场稳定和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要坚持市场化导向;要妥善处理在特殊情况下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
从这些原则与要求来看,国内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开展应该坚持几个方面的统一。一是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与股改全面推行的统一;二是政府提供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规则与上市公司利益平衡分散化的统一;三是上市公司一般性规则的施行与上市公司特殊情况下具体处理的统一;四是市场的短期稳定与长期发展统一等。
这些统一的具体体现是,鼓励上市公司或大股东采取稳定价格预期的相关措施,通过大股东股份质押贷款、发行短期融资券、债券等商业化方式,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股份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在股改方案中做出提高上市公司业绩和价值增长能力的组合安排;根据股改进程和市场整体情况,择机实行“新老划断”;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优先安排再融资,可以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等。从《指导意见》的精神来看,基本上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即管理层提供市场游戏规则,但游戏者在规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力量对比、不同的博弈方式来寻找利益博弈的均衡点。这种分散化的利益博弈才能够达到真正的利益均衡,二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顺利完成就完全证明了这一点。这也是未来股权分置能否全面成功的关键。
但是现实生活永远要比规章制度丰富得多,特别是对一千多家上市公司来说,具体情况、具体问题更是千差万别。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开展,不仅在于对特殊情况下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妥善处理,更重要的是仍在于不断修订与完善现有规章制度,否则如果任由主管部门酌情裁决,那将为国内证券的长期发展留下种种隐患。
有人说,这次股权分置改革是否成功就在于股票指数上升多少。其实,这是对这次股权分置改革目的的严重误导。很简单,正如股权分置开始试点时不少文件所指出的那样,就是要重新确立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就是要为国内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创造条件。而只有这样才能够恢复投资者的信心,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信心。因此,就本文看来,恢复投资者的信心是股权分置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而要恢复投资者的信心就得改变市场基础性制度的缺陷。在这方面,《指导意见》应该要有旗帜鲜明的态度。
总之,《指导意见》体现了未来全面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则、具体性及可操作性。它对股权分置全面改革能够起到很大的指导作用。但管理层也应该看到,当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开展后可能面对的问题会更多、更复杂,这就要求管理层在改革过程中认真保证核心精神的连贯性并不断完善具体之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