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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调控表态需挤掉语言泡沫

作者:陈真诚    转贴自:搜狐焦点博客    点击数:1675


  2010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此后在诸多政策、文件和决策层人士表态以及相关部委负责人讲话中,多次得到重申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并且,于2010年4月中旬、9月底两次打出了房地产调控组合拳,出台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但至今来看,由于政策本身尚存不足和政策执行不到位,以及流动性泛滥、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调控效果仍然不理想,房价依然维持上涨。基于目前通货膨胀、负利率等宏观经济形势和现实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势来,短期内房价还可能将继续上涨。于是,2010年12月以来,决策层频繁表态,要继续加强房地产调控,抑制投资投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2010年12月26日,温家宝总理在做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直播间访谈时公开表示,中央将从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和利用信贷的杠杆抑制投机这两个方面继续加大力度,一定要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接着,2010年12月27日,李克强副总理也指出,住房是民生之要,要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动摇,综合采取财税、金融、土地、市场监管等联动措施,继续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2010年12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明确表示,2011年,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进一步强化各项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据悉,国土部、住建部两部委正在酝酿下一步调控楼市的方案。

  这些,无疑释放了政府将继续深化房地产调控。预期2011年,中央政府将采取加息、收紧流动性、紧缩信贷等措施打击通货膨胀,并助力房地产调控,并将采取限制房地产放贷以及包括抑制土地投机、打击囤地、囤房、捂盘、哄抬房价和强化地方政府落实执行中央调控政策、征收房产税等一整套的更严厉的调控措施,继续加码房地产调控,或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众对未来房地产调控的信心。然而,本文作者陈真诚认为,在这种或可值得乐观之中,依然难以排除对未来房地产调控效果的担忧。

  之所以这么说,是由房地产市场实际形势和目前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形势以及政府打击通货膨胀的力度不够所决定的。经过多年来的持续积累,屡次调控不见成效的房地产市场已积负在身。经过多年来的持续快速而大幅度上涨,房价已至高位。而至2010年,通货膨胀再次膨胀房地产泡沫,推高房地产等资产价值估值升值预期和房价预期,降低房地产调控效果预期,与“史上最严”房地产调控形成对冲。可是,政府在打击通货膨胀方面,至今来看,所采取的措施依然力度不够,在态度和政策上依然过于保守。比如说,在2008年,从2008年9月16日开始的短短百日时间里央行连续降息了5次、且降息幅度达到216个基点,而2010年,虽然央行已经6次上调了存款准备金率,并进行了两次象征性地的加息,共加息了50个基点。本文作者陈真诚认为,相比2008年的短时间内连续降息216个基点而言,2010年总共加息50个基点,只是意思意思下而已,效果实在很难乐观。

  尤为重要的是,决策层对房地产市场现状、房地产调控及其调控目标的表态,依然采取了模糊的、可做多种解读的、难以用标准衡量的措辞。换句话来说,尽管多年来房地产调控屡次不见成效,而且可以说是越调越涨,而至今市场形势已经相当严峻,泡默集聚,不但老百姓民怨已较大,开发商群体也为市场形势担忧,而决策层在表态措辞上依然不吸取教训,在对待国内房地产这一经济问题上,对国内老百姓说话,依然继续使用外交辞令,不能不说是大遗憾。

  事实上,当2010年12月26日温家宝总理说出“我的任期内,一定要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这句话说出之后,就迎来了舆论上的热议。其中,被普遍质疑的就是,到底何为“合理”?到底以什么作为衡量是否合理的标准?或到底是多高的价格是合理?到底是继续保持“合理”涨幅还是达到“合理”的降幅?到底是让房价继续上涨而至某个更高价格的“合理”水平还是让房价下降而至某个“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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