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福布斯中国富豪王福生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天富公司),被控涉嫌逃税2577余万元。
日前,二中院终审判决,天富公司因偷税被处罚金3000万元,公司总会计师张秀珍、公司美惠大厦工程经理部会计郭先辉犯偷税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
法院认定,1995年间,天富公司在没有建筑资质的情况下,与中大实业有限公司合作,独立开发建设美惠大厦项目,后又将该项目分包给其他公司。
1996年至2001年,在没有财务结算、竣工结算的情况下,郭先辉要求中大公司开具67份、金额为2.32亿余元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服务)发票,张秀珍进行了虚假的纳税和退税申报,致天富公司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2577余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天富公司因偷税被处罚金3000万元,张秀珍、郭先辉犯偷税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三者均不服,提起上诉。
日前,二中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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