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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游再爆黑幕:导游揽钱有绝招

作者:     转贴自:广州日报    点击数:2160


  昨日,本报报道的《游市区也要花50欧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市民打电话反映,一直以品质著称的欧洲游已经变得越来越“东南亚”。然而宝中旅方面截至昨日19时仍未跟陈先生等8位团友进行联系和解释。

  陈先生等八位团友的遭遇只是“欧洲游”的冰山一角,在记者调查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深圳旅游业业内人士昨日突然与本报记者取得联系,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国内旅行社、国外地接社以及接团导游这层层利益关系在低价“欧洲游”这条利益链中的赚钱黑幕,其中除了大家熟知的“被购物”和名正言顺地收小费这些经常出现在“东南亚游”中的猫腻在欧洲游中愈演愈烈外,向团友“卖景点”才是低价“欧洲游”真正的赚钱杀手锏。

  旅游“陷阱”仍在延续,对此本报将继续保持关注。

  团友:

  截至昨日19时仍未收到旅行社的解释

  “起码旅行社方面应给我们一个合理解释。”陈先生等8位团友如是对记者说。据陈先生介绍,截至昨日19时仍未收到宝中旅方面的解释和说法,也并未与他们取得联系。

  据陈先生反映,7月19日曾到深圳宝中旅公司反映问题,公司总经理陈吉江表示陈先生等团友反映的问题可以理解,并承诺核实相关问题后给予陈先生等人适当退款,但7月21日却表示拒绝退款。“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才求助于媒体,希望媒体报道后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如果旅行社方面能够赔偿是最好的,不能赔偿起码也要跟我们说清楚。”陈先生说。当记者告知可以前往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时,陈先生等几位团友表示,将于今日带齐合同及相关材料前往投诉。本报记者也将一同前往,关注事态的进展。

  宝中旅:

  总经理日理万机,没有时间来管这种小事

  昨日下午四时,深圳宝中旅公司客服中心相关人员表示在该公司总经理陈吉江的委托下与记者取得联系。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投诉必须由旅游者本人提供团号及相关依据后,才提供处理。但由于记者是第三方关系,所以不给予处理。

  关于陈先生等8位团友提出的“同团同标准旅行社收费不一样”的问题,该客服人员答复称,“比如同一件衣服,在茂业打8折,在太阳百货是打5折,难道也要去退吗?”关于门票方面的质疑,客服人员表示,如果市民对此有疑问,可以提出投诉,不管公司是否支持该投诉都会给予书面回应。

  当记者问及为何给记者打电话时,该客服人员表示“陈吉江总经理日理万机,不是每天都能管这些小事。”并告知记者“不要为这么一点小事就一直打电话给总经理”。通话最后,该客服人员还不忘提醒记者,“陈总说自己很忙,希望记者不要一直打电话骚扰他。”

  对此,深圳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宋永峰律师告诉记者:“首先在同一旅游服务项目上,消费者享受同样的游程,同样的服务,但旅游费用不同显然不合理。”根据相关法规: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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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永峰说,按相关法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游者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外汇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权限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的有关情况告知旅游者。消费者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应该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揭低价“欧洲游”黑幕

  国内旅行社揽钱绝招:

  团购机票、降低食宿标准、 “三星级”客房变“无星级”

  陈先生的遭遇只是低价“欧洲游”的冰山一角。在记者调查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深圳旅游业业内人士小刘(化名)昨日突然与记者取得联系,并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国内旅行社、国外地接社以及接团导游这层层利益关系在低价“欧洲游”这条利益链里赚钱的黑幕。

  小刘在深圳从事导游工作7年,在多家旅行社带过团。“旅游中的黑幕太多了,只要是你能看得见的地方,都有钱挣。”这是她见到记者后说的第一句话。

  小刘说40多人的散客团是低价欧洲团的必要条件之一,“组成这种散客团最大的原因是为了买打折机票。”小刘说。大团一般可以享受五六折,甚至三四折的机票优惠,原本个人购买从香港到巴黎的机票来回需要一万多元,现在只要六千多元,这机票成本大大降低。

  食宿也是开源节流的重要部分。小刘说,比如住的宾馆虽然号称三星级,但实际上客房非常小,两人进去后放下行李连身子都转不开。吃饭方面虽说合同中标明是每顿6欧元,但基本是什么便宜吃什么。小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这样的食宿标准,在欧洲15天每人大概3000元人民币就够了,再加上团购机票和每天的租车费,全算下来差不多1万元左右,旅行社每人还可以赚1000元左右,再加上额外收的其他费用,组一个四五十人的团,赚5万元不成问题。

  旅游协会

  深圳市旅游协会副会长吴斌表示,他将以协会名义尽快联系宝中旅负责人,提议其尽快向投诉团友就此事进行解释说明,妥善处理此事。“无论在该游客投诉事件中,旅行社有无过错,都应该尽快及时地向投诉游客解释清楚,这是旅行社对消费者应尽的基本责任。”他说。

  陈先生反映的“6+2”自费景点套餐收了300欧元,高于当地市场价近两倍的情况,吴斌也认为存在“不妥”之处。当然,这其中有可能只是导游的个人行为,这也急需旅行社就此进行调查查证。吴斌说,旅游行业协会一直提倡的是“和谐诚信的企业,理解包容的游客”,准备旅游行程时,游客也应注意提高自己识别旅游“陷阱”的能力,“多留个心眼”,如对旅游合同仔细查看,对附件的询问等,有问题在事前解决是最好的。

  国外接团导游揽钱绝招

  小刘表示,一般情况下,国外地接社接到国内转来的团后,会通过卖人头的方式赚钱。

  “所谓‘卖人头’就是旅行社把散客卖给导游。”小刘说,如果导游想带散客大团,在接团前就需按每人100欧元的价格支付旅行社的人头费,陈先生参加的那个团一共46人,就需要向旅行社支付4600欧元,而这个钱旅行社组团后会直接将这笔费用转给国外地接社。

  绝招一:名正言顺收小费

  小刘说,收小费是导游赚钱的方法之一。小费也有两种,一种是会跟团友说按规定或者按惯例每人每天支付导游和司机5~7欧元;另一种则是旅行社明文说明的,按40人15天算,一般有4000欧元左右。记者注意到,在宝中旅发给陈先生等团友的行程附件中,明确说明“小费是司机、导游收入的一部分,此团90欧元/人。”

  绝招二:“景点”越卖越贵

  “真正导游赚钱的则是向游客卖景点。”小刘说。欧洲没有几个景点是需要收门票,如果你不用坐景点的车或船,景点都是免费。小刘说,“以往旅行社未标明景点收费标准时,我们可以从每人身上收取60到90欧元左右的费用,四五十人就是3000欧元左右。现在由旅行社直接规定收费标准,我们只用将收费跟旅行社对半分就行了。”小刘说。

  绝招三:不交费就“惩罚”

  “当碰到一些不愿意买票的团友时,我们就会采取‘惩罚’措施。”小刘说,一般会把不同意付费的游客赶下车,让他们在原地等。“待我们逛完景点,再回来接他们。”小刘说,只要搞上一回,再有付费景点时,就会乖乖一起去了。

  对于记者提的投诉问题,小刘淡定地说,“投诉?旅行社也参了一脚,就算投诉也没用。”小刘说,旅行社比谁都清楚如果导游不坑游客,他们的生意也做不成,所以,旅行社对散客团是拒绝投诉的。游客不管反映到哪里,都不会有人管。

  消费者委员会

  记者昨日电话采访消费者委员会法律部靳力娟。靳力娟表示,消费者在投诉时一定要带上合同和相关材料,并明确自己的诉求,消费者委员会会听取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双方的说法后,对该投诉进行处理。若在调查中发现,该旅行社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消委会将把该情况反映给旅游部门,旅游部门对该旅行社进行行政处罚。

  当记者问及免费景点也收费时,靳力娟表示,由于行程附件也属于合同的一部分,所以附件中明确规定了收费标准,即已向消费者进行说明。但此种自费项目旅行社应事先就向消费者说明,并不是出团前一天才交给消费者,如果行程中有自费景点,在签署的旅游合同中应注明,并应该说明是否要门票,门票费用是多少?

  深圳消费者委员会相关人员提醒市民,在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或协议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看旅行的线路内容是否得到完整体现,是否存在免责条款。(记者蒋偲、刘畅)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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