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消费者委员会日前发布2010 年上半年年度投诉统计分析。在投诉数量排行榜上,服装鞋帽、汽车、家具、建材等商品均位列前茅。经了解,投诉量前八位的商品中有五种不在国家统一“三包” 目录内。
“三包”外商品维权难
市民陈先生6月29日在某专卖店购买了一辆价格2530元的电动车。购买当日,控制器就烧坏了,商家为其更换:第二天,电动车行驶中出现自动急刹,商家再次为其更换了控制器:7月3日,电机及控制器又因故障被更换:7月4日,更换变速手把……短短几天故障不断,陈先生为此要求商家更换新车却遭到拒绝,只得向12315投诉中心投诉。
经消委会多番协调,厂商为陈先生更换了一辆新车。但新车更换不久,控制器又出现了故障。厂商称,目前正在对该批次车辆进行检测,如果确定是车辆零部件质量问题,承诺一年之内为陈先生提供免费保修。尽管问题最终也算得到了解决,但陈先生的维权过程不免曲折。
建议干脆取消“三包”目录
消委会方面表示,陈先生的遭遇并不少见。目前,电动车电瓶、服装鞋帽类、家用汽车、珠宝首饰、家具类等商品都缺乏“三包”规定。
1995年开始实施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公布了第一批实施“三包” 的部分商品目录,包括了黑白电视机、缝纫机等18种商品。15年来仅增加了4种“三包”商品。换句话说,从交通工具到服装鞋帽,《规定》留下了太多“真空地带”。而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修理、更换、退货”这“三包”并不是“三包”目录内商品的特权。
事实上,随着生活方式的日新月异,新产品层出不穷,要把所有商品都列入“三包”目录是不现实的。有市民提出,实现所有商品“三包”全覆盖或者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取消“三包”目录,取消厂家赖以推脱责任的借口。(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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