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多年来,香港地产业都有联合托市的潜规则。2009年下半年有大量内地富豪进入香港楼市,却遭受2010年中央调控楼市,内地资金流入香港的速度大减,于是天汇成众矢之的。
2010年7月14日,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二期的大堂内,一众媒体长枪短炮,严阵以待,只为等待人称“四叔”的恒基地产主席李兆基。当天上午,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的探员手持搜查令,在多个地方带回了大量文件,其中就包括恒地(00012.HK)办公的国金二期。这标志着警方正式介入调查“天汇”造假一案。
而在国际金融中心内等待的媒体终究空手而回,一向以“面慈敢言”著称的李兆基并没有出现。只是在14日晚间发表声明称:已向警方提供了相关文件,并派出职员协助调查。欢迎警方介入调查,并会全力配合提供资料,希望事情早日水落石出。
当晚,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竟成表示“暂时无人被捕”,但事件相当复杂,而且涉及人士众多。
托股市?
这究竟有多复杂。“天汇”项目位于香港港岛区西半山,2009年10月以每平方米约62.74万元人民币、总价4.39亿港元的天价,创下全球分层单位最高成交纪录,并因成为“全球最贵”的豪宅而备受关注。
然而创下纪录后,天汇就麻烦不断,先后传出项目要延迟交楼、项目分层不符合规定等等。到了2010年2月,市场陆续传出天汇24个已售出项目并未成交的消息。当时已经有香港媒体质疑恒地使用虚假成交“托市”,事件引发了香港政府的关注,香港地政总署为此连续六次发信,要求恒地解析事件。
一方面,恒地一直坚持只是由于金融风暴的冲击,买家周转不灵,所以延迟交易。另一方面,恒地多次向媒体澄清并无虚假交易。2010年3月李兆基曾向媒体表示:“如果是假动作,用自己人的钱去买,我可以跟你赌,你出一万元,我赔一百万。”
在有关部门的多次质询后,恒地最后定出了交易最后限期。“6月16日就清楚”李兆基曾经很肯定地表示。然而最后限期到来后,24个延迟成交的项目,最终有20个未能完成交易。恒地发言人颜雪芳16日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交易取消在业内很平常,公司非常乐于提供有关公寓的销售信息,并声称公司没有任何欺诈行为。
但当时市场已有声音质疑,恒地是否借天价楼盘推高股价,进而获利。对此李兆基在公开场合也一再表示,不会以“小家子气”的手法推高股价。他表示恒地只占天汇六成股权,没必要为他人做嫁衣裳。
但“四叔”的解释并没有得到认同,香港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向香港证券会提议,要留意恒地是否涉嫌披露虚假或误导性的物业交易资料,从而影响恒地的股价。2009年10月恒地股价由最低的48.5元攀升到最高峰的60.6元,上涨了近25%,表现优于其他地产蓝筹。凯基证券的分析师向记者表示,同期恒地股票并未见异常大手进出。
有证券界人士表示,要证明恒地操纵股价,那就要找到证据证明恒地早已预知交易无法落实,却还是将收益预先计入公司盈利,看看恒地是否有夸大账目之嫌。这也应该是警方重点检查的方向。
知情者?
而取消交易后恒地对待买家的态度,也让人质疑恒地是否早已知情。
6月16日,恒地公告20个单位未能成交,决定没收5%订金,不追讨成交差价。恒地这番行为让公众大为不解,在公布的地政总署公函中,政府指这种做法不寻常。因为按照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恒地不仅可以根据合约第11条3款没收楼价的5%订金,还可以按合约第16条要求买家补偿收回重售楼宇的开支和可能损失的差价。随后政府要求恒地解析原因。
恒地随后回复道:由于买家所属的公司都是一元成立的空壳公司,恒地相信这些公司不会存有资产,也没有能力支付发展商损失。
然而这样的说法并没有释疑,因为在这20个取消交易的单位中,有18户已经支付了楼价10%的定金,还有两户更是已经支付15%的定金。
有香港法律界人士向记者表示,如果恒地担心违法,可以先扣除5%定金,剩下资金交由律师保管,继而通过法律途径,便可以成功地追讨差价及利息开支。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认为,发展商无条件,不收利息允许买家延期4个月,而且最终承诺不追收差价。这些做法让人无法理解。
“无论在内地还是香港,其实这种游戏方式在业内很常见。”一位在香港地产行业投资了二十几年的业内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多年来,香港地产业都有联合托市的潜规则。通常是多家公司迅速以高于市价来托高某楼盘的售价,造成外界认为该楼盘成交火热,继而推高整个项目的单价,炒家再通过中介转售退出。
联合托市
该人士表示,例如一个单位原价是200万,炒家先控制部分房源,然后他们偏偏以高价出售,比如400万的价格买下一个或某几个单位,包装成整个楼盘的“标杆”。因为楼市买卖通常有几个月的成交期限,炒家不需要马上支付400万,只需要支付5%~20%的定金。如果市道兴旺,炒家控制部分房源,再通过中介代理转手卖出,往往能获利丰厚。如果市道低迷,那一个或几个楼盘“标杆”炒家完全可以退房处理,只损失部分定金。
通常这种炒作买家都会注册离岸公司,“注册一个这种公司成本只需要1000多元。”该人士表示,通过这些公司可以避免暴露董事身份。炒卖一个项目通常需要几个离岸公司,这些公司股东之间或许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或交叉持股,或协同炒作。“以前有案例是开发商直接注册空壳公司操作。”其表示。
此次天汇事件,24套延迟交易的单位都是由4家维京群岛注册的海外公司持有。而这些海外公司的董事身份无从查证。其中一家公司的登记地址是位于中环告罗士大厦的“罗文锦律师楼”,据香港媒体报道,该律师楼是由李兆基的已故好友罗德丞父亲罗文锦开设。
而买入全球最贵公寓的是一个年仅42岁的前电台DJ秦善文,他也是通过离岸公司买下了6套单位。他承认是与其他人合资,组成“天汇投资团队”。“2009年下半年有大量内地富豪进入香港楼市,很可能有人想借此炒卖一把。”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没想到2010年中央开始调控楼市,内地资金流入香港的速度大减。天汇又成为众矢之的。炒卖的前提已失去,自然以取消交易告终。“四叔有否参与炒卖很难说,但没理由不知情。”该人士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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