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家窗帘因存在勒死儿童风险在北美地区召回,但在中国并不召回。针对宜家这种“不平等”的召回措施,北京市消协投诉部主任郎丹柯近日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博文,对此进行抨击。
郎丹柯在博客中称,宜家在产品召回的问题上“学习”东芝笔记本电脑、三菱帕杰罗、丰田汽车,这种做法是在玩弄中国消费者的感情,让消费者无法接受。
宜家将召回在北美市场约336万个此类“危险”窗帘。被召回的三类产品在中国,包括北京的宜家商场都有销售。记者致电宜家家居客服,客服人员称,窗帘本身并没有质量问题,公司之所以在北美召回相关产品,是企业自愿配合北美地区相关协会的规定。在中国没有召回,也没有召回计划。至于退换货一事,需要消费者到购买的商场进行协商。宜家窗帘在欧美因存在勒死儿童风险被召回,但是同样的产品,在中国就不存在勒死儿童的风险了吗?宜家在中国与欧美执行双重质量标准的做法令人气愤。
前不久,丰田车在中国与美国也是执行两个召回标准。丰田章男赴美是被迫而去,痛哭流涕,而来华说明却是主动前来,镇定自若;在美国,丰田将提供“上门召回”服务,并对亲自驾车返厂召回的消费者补贴交通费用,在汽车修理期间提供同型号车辆使用,而中国车主却没有享受这种待遇。
为何这些跨国公司一而再再而三地胆敢轻视中国消费者,这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北京市消协投诉部主任郎丹柯通过发博客抨击,而不是直接去查处,也表明消协部门对待跨国公司执行双重标准时的监管无力。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武高汉说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什么样的消费者就有什么样的经营者,中国消费者中的“刁民”太少了,希望通过一个又一个3.15让中国的“刁民”多一点,我们的市场秩序可能就好一点,我们的消费环境就可能好一点。可是要想让假冒伪劣经营者“从舅舅家赔到姥姥家”,光靠消费者的“刁”是不行的,还需健全制度,对消费者的维权以制度保证。当务之急,应完善我国的缺陷产品制度建设。
我国在产品召回制度建设上既起步晚,尚处于初级阶段又很不成型。虽然我国200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但是针对的仅仅是缺陷汽车产品,而现实生活中存在缺陷的产品五花八门。只有建立所有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才能有效消除各类产品因缺陷所带来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同时,在我国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的今天,建立和实行完备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于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形象,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消费,维护我国国际经济利益有着紧廹而现实的深远意义。
消费者心中有杆秤,蔑视消费者的,也终将被消费者所抛弃,丰田就是个鲜活的明证。丰田召回门后,丰田虽然在美国召回数量巨大,但是市场下滑却比较小;而丰田在中国仅召回7.5万辆,但是市场影响巨大。2010年3月,贝叶思咨询通过对1216名中国消费者的调查显示,63%的用户表示将改变原来购买丰田汽车的计划,从而选择其他品牌。双重召回标准导致,丰田在美国是一场“质量危机”,而在中国则是“品牌危机”。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实行双重召回标准的企业还是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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