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伙同两人轮奸同学 作者: 转贴自:东南新闻网 点击数:1429
陈某平是(福建)宁德人,今年17岁,只读到初中一年级便辍学,2009年初,因犯盗窃罪被处刑7个月,同年7月17日刑满释放,一次街头邂逅女同学林某,陈某平遂起邪念。2009年8月23日21时,他联手同乡诱骗林某到福州仓山区建新镇桔园洲市场旁的一家游戏机店内喝酒,将其灌醉,拖进店内的小屋轮奸。日前,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强奸罪对陈某平、雷某应、余某裔处以9年、9年、10年有期徒刑。(记者 江方方 强振超 张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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