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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纪念日女子刀砍情人

作者:     转贴自:京华时报    点击数:1219


  “他曾经答应要娶我,还说要给我钱,但哪个都没有实现过,我一生气就砍了他。”前天,33岁的王某当庭哭诉,因涉嫌在相识纪念日将情人砍伤,她在丰台法院受审。

  据悉,王某与崇先生各自都有家庭,两人相识相恋3年。案发后检方认为,王某当时欲将崇先生杀死,崇先生头部、颈部、背部等多处受伤,伤口愈后瘢痕累计长达74厘米,经鉴定为轻伤(偏重)。

  对此,王某表示认罪,但称自己真的喜欢崇先生,不可能杀死他。

  庭后,受害人崇先生为王某向法庭求情,“我们是因为感情纠纷发生这样的事,给她个教训就可以了,我的伤也不重,不需要赔偿,希望法院对她从轻处罚”。
 
  此案没有当庭判决。(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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