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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colm McLaren:反时尚的四件时装

作者:     转贴自:国际品牌网    点击数: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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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Vivienne Westwood与男友Malcolm Mclaren,他们身后的模特正是穿着他们的设计。

    蓝色礼服

  25 岁那年,我设计了自己的第一件服装作品:一套浅蓝色夜礼服。我想好要穿着它在国王路上从头走到底,看看能不能撞上什么奇遇。那是1971 年,切尔西的国王路上熙熙攘攘,一派60 年代后期的时髦景象,Bazaar、Alkasura、Granny Takes a Trip 等花花绿绿的嬉皮风商店欣欣向荣。我从斯隆广场出发,随身带着一袋摇滚乐老唱片,心想说不定可以把它们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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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着超短裙的60年代时尚传奇Twiggy

    不用说,天在下雨。这没关系。我走啊,走啊,走啊。什么都没发生。最后我终于走到头了——那个被称作“世界尽头”的弯道。我正打算打道回府,突然有人从某个黑洞洞的店面闪了出来。“你,”他说,“你在这儿干嘛?”他留了一个乌溜溜的猫王式大背头,说话带浓重布鲁克林口音。

  我回答说我有些唱片要卖。

  “干嘛不到这儿来卖?”

  我吃不准他是什么意思。他指了指身后那个洞穴般的门面——国王路430号。里面既出售唱片,也有些衣服在卖——夏威夷花衬衫、Levi’s 牛仔衣、圆摆裙,但种类不多。这家店名叫“天堂车库”。走出去时,我的生活改变了:我有了一份工作,还有了一家自己的店。

  我有个在艺术学院念书的朋友名叫Patrick Casey,这人从来不在下午5 点前起床。他成了我的合伙人,我们俩在天堂车库后头开起了自己的店,给它起了个恰如其分的名字叫做“天堂车库后面”(In the Back of Paradise Garage)。店里主要卖二手唱片和小混混爱穿的那种西装(天鹅绒翻领的宽松夹克和烟管裤)。有一天,天堂车库的店主突然人间蒸发,再也没回来。就这样,这间坐落在国王路尽头的店子也归我们所有了。

  我们把店名改成“Let it Rock(尽情摇滚)”。我女朋友Vivienne Westwood也加入进来,三个人一起营造一个可以尽情撒野的小世界。这家店很少在晚上8 点前开门,每天只开两小时。我们根本什么也不想卖出去。我们是故意要在生意上一败涂地,而且还要败得尽可能华丽。要是不用这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失败,我们就不可能获得成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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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enne Westwood的设计一直延续着“Let it rock”的风格

    我们在伦敦的市集搜到了一个酒柜、成堆的半导体、毛茸茸的粉色壁炉毯,把店铺变成1950 年代工人阶级家庭起居室的翻版。每样东西看上去都很逼真。我就是在那个时期认识了CharlesSaatchi。他是著名的艺术品收藏家和英国广告大亨,不过当时我对他还一无所知。一天傍晚刚过6 点,他坐着劳斯莱斯前来,在外面发疯般地大声砸门。“这家伙是谁?”我们自问道,“他肯定不是什么小流氓,也不是在国王路混的人。他是个坐劳斯莱斯的家伙。”他看到有人在里面,不明白我们干嘛不为他开门。我们向他解释说,这才6 点,要过两个小时才开门。他接着砸门,一直砸到我们受不了为止。我们把他放了进来,但事先说好,他在这儿什么也别想买。

  “肯定有点什么在卖吧。”他说。

  “没有。绝对什么都不卖。”

  “你什么意思?这个录音机卖不卖?”他问。

  “这是非卖品。”

  “这件外套呢?”

  “这也不卖,老兄。”

  他两手空空地走了,可是隔天又来了。事实上他天天都在同一个时间来。最后他总算买到东西了——一大堆录音机。Vivienne 和我一起买了台缝纫机。

  我们对这家店的既成风格十分满意,它代表着我们所关注的文化:废墟、有纪念价值的物品、旧式生活用品。我们尝试着把这一风格转移到服装上。我们做了宽松长西装、用鸡骨拼出“Rock”或“Perv”字样的T 恤、吉他形状的镜子、蓝色麂皮厚胶底鞋和马海毛套头衫。不久之后,这家商店就大获成功。

  它是五光十色的国王路尽头的一片绿洲。为了坚持最初的经营原则,我们一致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一个解决办法:关门大吉。我们一定要达成一败涂地的目标。之后不久,我们重新开张,把店名改成“Too Fast to Live, Too Youngto Die(活得快,死得早)”。按照新的设计理念,我们把衣服做得像旧货似的。

  我很爱做T 恤——给它们染上不同的颜色,在上面踩来踩去,想尽一切办法作践它。我用标语给它们润色:“禁止禁令(It’s forbidden to forbid)”、“讲讲理(Bereasonable)”、“求不可能之事(Demandthe impossible)”。人家告诉我说,没人会买这些玩意儿,但我对自己的成果满意非常。我成功地把一块雪白的、簇新的面料变成了一件看上去原始粗野的物品。它并非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时装,而是以思想形式出现的时装。

  束缚裤

  Too Fast to Live, Too Yound to Die 也关张了。重开的商店名叫Sex。新店名采用了巨大的粉色橡胶(资讯,行情)字母,底下还喷了一行谚语:“诡计必需外衣,真理却爱赤裸。”橱窗里摆着不穿衣服的无头木模特,一个叠着一个,看起来好像都很乐呵。一道帷幕将店内的景象遮了起来,仿佛想要掩饰什么似的。店堂墙壁全部以灰色和肉色海绵包裹,并点缀以AlexTrocchi 的情色插画。头顶上挂着一个秋千。沙发则是用荧光橙色的橡胶材料制作的。我们在墙上装了些攀岩把手,营造出一种隐隐约约的社区感,让这家店显得有点像社区健身中心或是收容所。

  我们出售衬裙、无袖雨衣(完全不实用,但广受欢迎)、乳胶连身衣、软鞭、乳夹和超高跟鞋。要如何装扮大批的反叛青年呢?我们设计了自己的军装长裤。我在曼彻斯特一家旧工厂找到一种闪亮而厚重的黑色面料,英国铁路公司从前就用这种面料为其搬运工做制服。我们在两条裤腿之间加上一条皮带,把膝盖连在一起,又在裆部装了一根长长的拉链,从前片一直延伸到后片——一旦把它拉开,你的身家性命可就全暴露在外了。我们的束缚裤让人联想起街上那些讨厌的变态暴露狂,它是一份反禁欲宣言。我做了一个自己的品牌,叫做“勒德分子(Luddite)”,以此与高街时尚和消费主义抗争。我觉得用束缚裤作为品牌员工的制服,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性转化成了时装,并蔚然成风。盲目跟风正是年轻人最大的特点,他们必须让自己显得反叛,而时装和音乐天生包含了反叛因子,并以偶像崇拜作为其存在的重点。Sex 店成为了一个充满魔力的去处。人们在这儿消磨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谁也不想离开。我们创造出一种无忧无虑、歇斯底里的氛围。你在这儿会体验到无边无际的可能性,下一分钟会发生什么,谁也无法预知,只要留在这里,就可能抵达某个未知的世界。

  时装与音乐,音乐与时装——二者表达了同样的需求。现在看来,一切都顺理成章。一家制造虚无主义街头时尚的商店,当然也会成为同类音乐的老巢。Sex Pistols(性手枪)的成员从前做过小偷——至少其中有两个是这样。我从29 岁那年开始罩着他们,对他们的罪恶念头十分着迷。这正是摇滚青年的处事方式:孩子气!不负责任!触犯所有社会禁忌!他们抢Keith Richards 的房子,偷了David Bowie 的音响设备,从RoxyMusic 那儿偷走了一台调音器。只要是他们喜欢的乐队,他们就去偷去抢,以此作为爱的献礼。

  一天傍晚,Johnny Rotten 晃进我们的店,买了一双黑色麂皮胶底鞋。他染了绿头发,满口坏牙,穿着一件二手短燕尾服。我们马上就强迫他做次试唱,于是他伴着点唱机的歌声唱了一支AliceCooper 的《18 岁》。他给人一种既痛苦,又极力掩盖痛苦的印象。他用怒气来掩饰自己的羞涩——这令他显得既脆弱又帅气,实在太迷人了。他的风格不是来自布鲁斯,不是来自灵魂乐,也不是来自任何传统的摇滚乐分支。他创造出一支绝望之歌—嘈杂、冷酷、不容妥协。

  Sex Pistols 最了不起的时刻应该是在1977 年,英女王加冕25 周年纪念日。当时的庆典活动安排了一支泰晤士河皇家舰队,同时还会燃放大量烟花。我们雇了艘名叫“伊丽莎白女王号”的船,于傍晚6 点半从查令十字码头出发,Sex Pistols 开始演唱他们那个刺耳的《天佑女王》版本:“天佑女王,保佑法西斯制度……天佑女王,她不是人类……你想要什么都无所谓,想要什么都无所谓,你没有未来,没有未来,没有未来。”我们穿过泰晤士桥,支持者们一边从桥上倒下大罐大罐的酸奶,一边鼓掌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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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colm McLaren(前排正中)与The World's Famous Supreme Team 在一起,组员们身着Vivienne Westwood 设计的“水牛”系列服装(1983)

      我被捕了,我们给女王陛下画的那幅肖像(一枚安全别针穿过了她的鼻子)登上了报纸,《天佑女王》成了当年最畅销的唱片,尽管它在电台和大部分传统商场里都被禁止播放和销售。我差遣11岁的儿子Joe 到附近商店去打听这张唱片。“我们这儿不卖这种东西。”店员说。“可是,”他照我教唆的问,“它不是冠军销量唱片吗?”“上面不许我们谈这个。”对方答道。

  Sex Pistols 成为了流行音乐界反政府主义的代表。他们的歌声粗糙、喧闹,演奏得很差,几乎总在彻底崩溃的边缘徘徊。真是一团糟——可爱、致命、性感的一团糟。他们传达出了我试图通过Sex 店表达的一切:反音乐,反商业。这个乐队和音乐产业始终不是一路。我是故意这么干的:作为商品的Sex Pistols从没存在过,它只是一种思想。

  马海毛衫

  Sex 在1976 年关闭,重开时名叫Seditionaries- Clothes for Heroes(骚乱分子——英雄服装)。我在天花板上砸了几个洞,用德累斯顿遭到轰炸后留下的破砖烂瓦来填补。那样子实在不招人喜欢:房梁和电线暴露在外,电影灯发出刺眼的光。我们在柜台里造了个鼠笼,就在收银抽屉下面。每当有人结账,耗子们就在左近奔忙,让人错觉置身于一艘沉船。闪电战的炸弹爆炸声在店堂里反复回响。这是个令人生畏的战区。

  国王路改变了。光头党和朋克青年在这里打群架。每周六,你总能听到团伙们的吵吵声从国王路那一头远远响起,慢慢越来越响,越来越近。每当切尔西球队在附近主场比赛时,冲突总会恶化。店面的玻璃窗时常遭殃,我们不得不安上铁栅栏门。

  我们做了印有斯大林头像或是纳粹标记的T 恤,在袖子上印制类似“唯有无政府主义者最美”的标语。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店里来了个美国姑娘。她那受损严重、毛毛糙糙的头发染成金色——发尾接近白色,越往上颜色越深,从黄色过渡到深色的发根。她看起来怪里怪气,不算丰腴,有点浮肿,脸上盖了一层又厚又惨白的粉,嘴唇则抹成血红色,一身在纽约十分常见的“摇滚小妞”行头——皮夹克、超短裙外加皮靴。她径直走向柜台,把袋子重重扔在两腿之间。

  “ 我找Jerry, 他在这儿吗?” 她说。时间还早,店里没多少人。“JerryNolan,Heartbreakers的鼓手,你认识吗?他以前在New York Dolls(纽约妞)待过。他说他和你们是朋友。”

  “是啊,怎么了?”

  “你们谁是Malcolm ?”

  她的态度里有一种乏味的自信心和自来熟,只有美国人才这样。“我从纽约来,今天早晨才到的。”她用被香烟熏哑的嗓音说道,“Jerry 说他到这儿见我。他说他常在这儿混。”

  她从机场直接跑到了店里,看遍了货架上的衣服,只要一有机会就报出一串她认识的人名。她想显得像个大人物,用尽伎俩拖延时间。好几个小时过去,她总算买了点东西——一件黑色蛛网式马海毛衣。到关门时,我以为这下她总要走了。她不但没有,还跟我们一起走——我、Vivienne、店员、Sex Pistols 的成员Paul Cook 和Steve Jones。

  她跟着我们进了夜店。我们没法阻止,事实上也没说什么。那是个周末的晚上。我们接着去了Louise’s,那儿过去曾是女同性恋的聚集地,当时已经转变成朋克的地盘,Louise 夫人还像过去20 年来一样,天天晚上披着她的貂皮披肩坐在大门口。这家店的“顾客名单”主要由妓女、流浪汉、同性恋者、双性人和无性人组成。因为什么事都要走极端,在朋克摇滚界,妓女简直称得上是个崇高的职业。我们请妓女做模特,在Seditionaries 的商标上也写着将其献给无政府主义者、军人和妓女。在Louise’s 那种地方,你会对不穿上衣的女人司空见惯,别的男男女女也只穿衬衣衬裤。他们不是想色诱别人,而是要表达愤怒。我们还是没能把那个美国人甩掉。

  这下她发觉了Sid Vicious。Sid 刚成为Sex Pistols 的贝司手,当晚他穿着一条粉色宽松裤,和身着蓝色宽松西装的主唱Johnny Rotten 坐在一起,十分惹眼。

  这个美国人就是Sid 后来的女朋友Nancy Spungen。1978 年10 月12日,她被杀死在纽约曼哈顿的切尔西酒店。Sid 起初遭到谋杀女友的控诉而被捕,我当即带着一个空空的行李袋飞往纽约,很快用维珍和华纳汇来的5 万美元将他保释出狱。

  一件新T恤

  Nancy 刚到伦敦时,Rotten 已经成名,所以她想跟他上床,可他对她不感兴趣。于是她把目标转向了Sid,他接受了。在随之而来的那个星期,有关Sid不再是童男子的流言在店里满天飞。实际上他应该早就不是处男之身了,不过和Rotten 一样,他的确还是个孩子,他既不擅长,也不喜欢谈论性话题。

  这个Nancy 究竟是谁?我打电话向纽约的朋友打听,结果发现她染有严重毒瘾。朋友告诉我,她在纽约到处惹麻烦,听说她离开的消息之后,他们甚至开派对庆祝了一番。如今她到了伦敦,把有关性爱、毒品以及一个纽约摇滚妞的全部那一套都带给了Sid。

  Nancy 找到了她的男人,她支配他,他供养她。她脸上常常布满伤痕,很少有不戴墨镜的时候。她和Sid 频繁地干架。我从不为她感到难过。她把Sid 变成了一个她理想中的小怪物。

  在她死后,我去纽约办完Sid 的保释事宜,接着立刻返回伦敦。回到家,我发现Vivienne 和Joe 正在制作SidVicious 人偶。这人偶的所有细节都和真人严丝合缝:纳粹T 恤、脖子上的挂锁、硬邦邦的黑色刺猬头、一对长腿、永远挂在唇边的冷笑——做得好极了。对于Nancy 的死,Vivienne 根本提都不要提。我们为Sid 做了件新T 恤:“她死了——我活着——我是你的。”Vivienne 很爱Sid,早在她成为乐队的一员之前,她就成了他的粉丝。她感到难过极了。

  Vivienne 听说乐队计划重组演出,为Sid 的案子募集诉讼费。不过因为Johnny Rotten 拒绝参与,这个计划不能实现。他当时已经与维珍唱片签约,加入了一个名叫“PIL”的新乐队。Vivienne对此大为光火。她痛恨所有背叛这个计划的人。她这人的暴烈脾气是出了名的。“Rotten 是个混蛋。”她说,“另外两个成员毫无用处。Malcolm,别干了。你应该去跟Paul McCartney 一起干!”我大吃一惊。“Vivienne,”我问,“你在说什么啊?Paul McCartney ?你要我去和Paul McCartney 干点什么?”

  Sid 当时由他的母亲陪伴,住在纽约。他爸爸在他两岁时就离他们母子而去,多年来他母亲教导他的只有一句话:“你本来应该是可以为所欲为的。”离开他们回伦敦时,我实在放心不下。她每天跟我打电话通报Sid 的进展。“一切都好。”每次她都这么说。然而不久之后,他就在城里一间俱乐部和人斗殴,用玻璃瓶砸破了别人的脑袋。那人恰巧是摇滚歌星Patti Smith 的兄弟,其中还牵涉到一个名叫Michelle Robinson 的女人。我不得不委托律师再次把他从监狱里保释出来。

  就在Sid 出狱的第二天,我接到了他母亲打来的电话:Sid 出来了,谢谢你,Malcolm。可是还有个问题,他死了。“你在哪儿?”我绝望地问,“‘死了’是什么意思?叫救护车啊,说不定他只是晕过去了。”

  “他没回来。我等了他一晚上……在Michelle 家有个派对……今天早上我回到家,发现他死了。我坐在这儿看着他,不知道该干嘛。所以我决定打个电话给你。”我遮住话筒,叫助手给纽约市警察局打个电话,叫辆救护车。我一边和她通话,一边听见那头吵闹起来——警察来了。“他很好,Malcolm,他看起来很开心。”她说。

  Sid 死了。我后来知道,他母亲一到纽约就开始给他买毒品。我雇了私人侦探去调查事情的始末。他告诉我,根本没什么派对,她一直和Sid 在一起。早在救护车抵达前好几个小时,他就已经不省人事了。他母亲就坐在那儿看着。

  我请她把Sid 的遗体运回英国。她对此含糊其辞。结果她在纽约把儿子火化了。接到纽约警方报告的伦敦缉毒小分队从希思罗机场一直跟踪她到一所位于诺丁山的房子前,进行突袭,并将她逮捕。真是一场恰如其分的欢迎仪式。

  后来我听说,Sid 的母亲同意接受一家摇滚杂志的采访,并让他们拍摄Sid 的骨灰。于是,他们约在考文特园一家咖啡馆见面。她打开骨灰坛,一不小心,所有骨灰都撒落到了地上,跟油渍和香烟灰混在一起,最后被清扫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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