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要打印的文件是:“电摩国标”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电摩国标”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作者:     转贴自:新华网    点击数:1341


  国家标准委: “电摩国标”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新华网北京12月16日专电(记者朱立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6日通报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5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研究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的相关问题。由于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经各方研究决定,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国家标准委表示,将责成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在充分听取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加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以便使这个标准既能够符合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够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更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

  根据本将于明年起开始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或重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此标准由于被认为将大部分电动车划为摩托车,并要求按照机动车管理,引起了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

src=http://www.ppzw.com/UploadFiles/2009121717523454.jpg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http://cn.ppzw.com/show_company_new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