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早报》报道,2009年11月26日早上,上海海事大学2009级法学系女研究生杨元元被发现在宿舍卫生间用两条系在一起的毛巾将身体悬挂在卫生间水龙头上,半蹲着以一种极为痛苦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年仅30岁的生命。
据悉,杨元元6岁丧父,一直和母亲相依为命,漂泊度日。本科毕业偿还债务和贷款后,她考取了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的海商法公费研究生,就带着母亲一起来校,想一边读书一边继续照顾母亲。因家境贫困且学校地理位置偏僻租房不易,元元和母亲暂时挤在宿舍的小床上将就度日。
事发后,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杨元元的自杀与学校撵人有关:因家庭困难,元元多次向学校申请,请求学校能够体谅其特殊情况,能让母亲暂住。但学校领导态度冷漠,先是说‘没钱不应该来读书’,然后又给了一个永远没有兑现的‘一定会安排解决’的口头承诺。元元无奈之下只能四处找房。
在觅租还无着落时,学校突然强行撵人,明言禁止其母亲再进宿舍楼,连普通正常的探访都要受到‘乡下人’的辱骂和‘不发毕业证’的威胁,被逼无奈的母亲瞒着女儿坐在瑟瑟冷风中的学校礼堂前过夜!在找房没有着落时,校方相关人员不断给元元施压,致其5天5夜没有合眼,元元的精神彻底崩溃绝望,发生了11月26日早上在卫生间自缢的人间悲剧。
针对网友的质疑和指责,校方给出的答复指出贴子的内容严重不符,学校不存在突然撵人,并且校领导也绝对没有态度冷漠的行为,而且一直积极安排杨元元勤工俭学,也曾积极考虑为杨母寻找工作,而寻找在事发前还在进行。同时学校方面的态度是“痛惜”,并认为杨元元的死亡对于其家庭、学校、还有国家都是一种“损失”。
无论校方、家属、网友如何争论、辩解甚至是推脱,杨元元已经永远的去了,其死因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如果家庭条件稍微好一些,母亲不是居无定所;如果学校能够切实考虑其困难处境,真正帮助解决后顾之忧,也许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当然学校也有自己的难处,因为学校不是慈善救助机构,提供的帮助也是有限的,再说学校也有校规校纪,因此不能把责任完全推给校方。
但有一点很清楚,造成杨元元悲剧的根本原因还是贫困的处境,她曾经感觉努力没用,感觉知识改变不了命运,也曾为自己没有让母亲过上好日子而愧疚。 一个风华正茂的女研究生,还没有开始自己的事业和新生活,如果不是对生活彻底失去信心,是绝对不会轻易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的。蝼蚁尚且偷生,这样简单的道理作为研究生的杨元元难道不明白?
杨元元虽然是天子骄子,但因贫困一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一直属于弱势群体,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太大,让其长期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最终不堪重负而走上了绝路。校方曾称其死亡对于国家是一种损失,那我们国家怎么才能避免这种不必要的损失呢,怎样才能不人财两空呢?
从小学(或者幼儿园)到研究生,为培养一个人才,国家投入的人力和物力是可想而知的,既然培养了就样让其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同时实现自身的价值。而要想让培养出的人才真正的安心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就必须解决其成才前和成才后的后顾之忧,解决生活和生存问题,让其拥有基本的保障。如果这方面的工作做好了,杨元元的悲剧也就不会再上演了,家境贫寒的学子们和他们的家庭也就不会再流泪了。
我们的目标是共同富裕,虽然这个目标现在还不能实现,但总不能有的人能够买得起飞机,有的人能够花上千万修建豪华的祖坟,而有的人连温饱也解决不了吧。如果差距越来越大,势必给我们这个和谐的社会带来许多不和谐的因素,希望这一切能相关部门的重视,让每一个中华儿女都能享受到真正的和谐社会、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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