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业界盛传汇金和建银投资公司将对部分券商实行注资,以帮助券商渡过眼前难关。对券商注资是解决当前券业危机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市场信心的恢复。但是要通过此举来推动券商稳定健康地发展下去,还必须要跟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制度变革不仅仅包括券商经营和管理制度的变革,还包括整个金融制度的变革。证券市场的核心制度问题并不在证券业本身,而在于影响和制约证券业自身制度的两大外部制度环境:国有企业制度和金融分业监管制度。
国有企业的制度问题传导到证券市场上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均为国有上市公司;几乎所有的证券公司都是国有企业。国有上市公司在制度问题上又表现为两个方面:现在正在解决的股权分置问题和公司治理问题。后者并不因前者的解决而自然解决。目前证券市场上很多制度问题都是国有企业制度问题在证券市场上的表现。然而我们又往往找错了病根,总是试图通过证券市场自身制度改革去解决国有企业制度问题。结果是证券市场自身的制度越来越国际化了,证券市场上的国有企业制度问题也暴露得越来越充分了,人们对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也越来越失去信心了。
在证券市场制度选择上,我们要尊重中国特色,核心就是要尊重中国证券市场的活动主体是国有企业这一根本特色。当然,通过证券市场的制度约束可以促进国有企业的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弥补国有企业的制度缺陷,但是国有企业的制度问题最终还是要通过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自身的产权改革来解决。
如果在证券市场上国有企业制度问题的改革还需要相当长历程才能完成,那么中国金融业的混业化进程现在可以适度加快了。中国选择金融分业监管制度,是基于一种理论的假设,即金融分业监管可以降低监管难度、提高监管效率并减少金融风险。然而,从近几年金融监管的实际效果和近期金融各业的发展问题来看,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未必就能降低金融风险,也越来越不利于解决当前金融各业中出现的问题。
目前,我们对内外资银行往往实行双重标准的监管模式:对外资行我们按照国际惯例来监管,对内资行我们按照分业监管制度来监管,这就使得外资行混业经营的优势凸现了出来。政府近年来在银行业制度改革上采取了抓两头、带中间的指导思想,也就是抓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和上市,抓农村信用社的整顿;以此来带动5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改革的成本是巨大的,成效也十分显著。但商业银行在业务上仍面临着两大问题:外资银行在快速抢占市场份额和自身的业务结构时难以调整。
保险业这几年保费收入增长很快,但是投资收益率逐年降低。充足的现金流入和投资收益率的逐年降低,只是把行业危机往后移。拓展新的投资领域和品种,不仅遇到了人才瓶颈,同样也面临着分业监管的制度限制。
证券业的问题更加突出。通过这几年的教训,证券业已认识到证券公司要恢复其作为金融服务企业的本来面目,要降低自营性证券投资比重,扩大中介服务功能。然而,如何去扩大,大家又没有方向。近几年的历史证明,券商在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及企业并购和财务顾问等这些业务上并没有体现出什么优势。
上述分析表明,静态地看金融各业的业务空间都很有限。金融各业在业务拓展上的障碍,主要来源于金融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制度限制。金融各业的业务发展机会都在对方手里,密切合作才能为各自提供业务空间,促进金融业资源优化配置。
银、证、保金融三业分业监管从条块分割上看似监管得严密,但是在三者的边界线上,制度和监管的漏洞却越来越多。金融市场是相互关联的,金融资金是不停流动的,金融企业的投资领域也是无法分割的。金融各业在纵向监管上越严格越独立,在各业的业务交叉点上就越容易出现漏洞。可以说,在金融创新不断加速的情况下,金融分业监管正面临着巨大的考验。
近年来,人们已经在积极探索中国的金融混业化模式,很多企业已经在尝试建立金融集团控股公司。然而,在银、证、保金融各业之间不能交叉持股的金融分业监管制度框架下,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只能有两种。一种是单一金融行业内的金融集团控股公司。另一种是成立实业性的集团控股公司,再以股权形式分别控股银、证、信、保等金融类企业,形成了实业型金融控股集团公司。
成立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确是推动金融混业化、提高金融企业规模和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方式。但是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不能凭空产生。目前,最现实的途径是以几大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大型国有保险公司为依托来形成金融控股集团,并将其他各业融合进去。证券公司在依托大型商业银行以后,可以在客户网络、销售渠道、资金融通、资产管理和产品创新等方面发生巨大的质的飞跃,从而获得中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