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北京邮政速递公司了解到,EMS代收货款业务自8月5日推行收件人可先开箱验货后付款的新举措以来,使用该项业务的邮件有一成左右被退回。而利用邮政渠道欺诈消费者的现象已经很少发生。
据北京邮政EMS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此类代收货款邮件被收件人拒收的主要原因是厂商发货有误,比如颜色、款式等不符合收件人的要求,或送来的货品被认为与电视、网络上宣传的产品不太一致。“前两天,家住团结湖一带的王先生通过电视购物买了一块手表,投递员送到时,按其要求进行了开箱验货。结果,由于王先生感觉自己拿到的手表不像在电视广告上看到的产品那么好,就以所订产品与开箱后货品不符为由拒绝接收了。”
据了解,北京EMS“开箱验货”服务实行20天以来,代收货款邮件在收件人开箱验视后被退回的比例占到10%左右,被拒邮件主要是手机、手表、项链等高档商品。如果代收货款邮件被拒收,收件人需与投递员共同填写一张退货单,其中注明退货原因,由投递员带回速递公司进行存档备案。该邮件则被重新封好后发回寄件人。
“针对代收货款邮件的开箱验货服务推行以来,利用邮政渠道对消费者进行恶意欺诈的现象几乎没有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开箱验货服务推行之前,投递员对代收货款邮件只负责投递,收件人在付款后才能开箱,如果发现收到的货物存在问题,也只能自己与供货方联系和交涉,这使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以往,利用网购、邮购、电子商务、电视购物等进行诈骗的案件,就主要集中在供货方不许收件人开箱验货这类代收货款邮件中。
邮政部门提醒用户,“开箱验货”服务举措仅限于被电视购物、网购等销售方式广泛使用的代收货款业务邮件。收件人在收到此类快件时可以要求先开箱验视,后付货款。开箱后,如果收件人认为包裹内物品与所订货品不符,可以拒收,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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