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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网正式起诉山寨版“开心”

作者:     转贴自:北京青年报    点击数:985


  本报讯 真假开心网的纠纷由来已久,但是这次好脾气的开心网(kaixin001.com)终于发怒了,以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状告千橡网旗下山寨版开心网kaixin.com。此前,开心网(kaixin001.com)创始人程炳皓本人一直拒绝就此事接受媒体采访,而此次也是开心网首次正式对千橡公开说“不”。

  日前,开心网的所有者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人公司)近日正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橡公司)不正当竞争。诉状要求,千橡公司停止使用“开心网”及与“开心网”近似的名称作为网站名称,并公开赔礼道歉。

  记者了解到,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2008年3月,开心人公司创立“开心网”,网络域名为www.kaixin001.com。由于“开心网”创意独特,开通后立即受到用户的认可,注册用户数量逐月激增,并迅速成为中国最受网民喜爱的社交网站(SNS)。

  2008年10月,千橡公司购得 “www.kaixin.com”域名,并开通了同样名为“开心网”的网站。原告认为,被告千橡公司在网站名称、网络域名的主要部分、网站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均与“开心网( www.kaixin001.com)”基本相同,而且其首页的设计风格也与原告的“开心网”极其相似,这种做法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

  另据知情人透露,2008年9月,千橡公司负责人曾找到开心人公司,表示愿意出巨资收购开心网,但开心人公司没有同意。知名互联网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委员于国富表示,此案将涉及《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两项法律。他透露,开心001提出千橡开心网侵权,自己首先持有开心网的商标;其次,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同业竞争者中如有一方在对方使用某一名称并达到一定知名度后,使用相同名称,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开心001若要千橡停止使用开心网的品牌,必须向法院提出此类证据。

  昨天,千橡市场人士对记者透露,目前没有接到任何有关诉讼的消息,因此不方便发表任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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