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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网上药店仅11家合法的尴尬

作者:深圳商报    转贴自:南方日报    点击数:1242


  网上购物成为繁忙都市人的生活方式之一,随着甲型H1N1流感在北美地区流行,许多人到网上药店采购预防药品。可有关媒体调查发现,网上药店鱼龙混杂,在百度上搜到的相关网页达到458000条,但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有资格向个人提供非处方药品交易服务的互联网药品交易网站全国仅有11家。由于药品的特殊性,国家对网上药店的监管一直非常严格。

  早在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印发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活动的企业,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网上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且只能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但相关媒体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虽然许多网上药店并没有取得药监部门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但各类药品从儿科到妇科,从零售药品到处方药,再到各种抗生素药却是一应俱全,各类药品都可以轻易买到。

  网上药店之所以泛滥,原因无非有二:一是药品虽然特殊,但它却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资,消费市场巨大,而网上药店的便捷性显而易见,由于药品铺面销售监管比较严格,在传统监管难以到位的网购市场自然就让一些不具经营资格主体的药商钻了空子。二是监管手段与惩罚措施力度不够。销售网络、销售模式的彻底变更,使以往有效的监管手段在互联网环境下失去了意义,法律依据的欠缺也使很多互联网行为不能依法定性,惩罚措施不到位使非法网上药店违规行为得不到应有惩罚。今年3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的违法网站,就有一些至今还在运营。

  一边是仅仅11家正规网上药店,一边是至少数以千计的非法网络“黑药店”,其数量对比悬殊,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国家有关部门对其实施严格的管理是应该和必要的,但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如此严重的漏洞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艾瑞数据显示,2009年第一季度中国网络购物交易额规模已达467亿元,金融危机下网络购物正成为越来越多人的消费方式,网上药店无疑也将越来越受消费者的欢迎。既然如此,我们对网上药店的监管为何不可换一个方式——变堵为疏呢?适度放宽网上药店的审批条件,让更多合法企业通过监管体系加入到网上药店的行列中,当合法的网络药店占领网购市场时,“黑药店”还会泛滥吗?还有生存空间吗?

  当然,适度放宽并是不完全放开,毕竟药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不过,实践证明,对合法企业的监管成本,往往远低于对非法企业的查处成本,因为绝大多数正规企业都不愿意冒着违法的风险去经营。现在,面对监管的缺失,有关部门说得最多的一句话莫过于“执法力量有限,互联网具有特殊性”,如果市场绝大多数企业都守法经营,监管部门显然应该是有时间和精力去查处违法企业的了,因为毕竟互联网再特殊我们也可以用搜索引擎等技术手段对关键字进行监控,从而发现违法线索;“黑药店”再狡猾,毕竟不能只存在于真空中,我们每个市每个县都有药监部门,总有一个执法单位可以管到的吧!最近上海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了某非法网络药店经营者的刑责,此举开了司法查处违规网购药店的先例。其实,只要我们的监管部门面对新生事物,能改变传统思维模式,主动积极去应对,打破现在的“媒体曝光——监管部门行动——违法网站改头换面重新出现”的怪圈并非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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