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中酒联合(北京)质量认证中心获悉,为规范酒类市场管理,引导我国酒类产品认证与国际市场接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将《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征求意见稿)》发给商务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预计近期将向社会公布。
国家认监委在组织《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对本规则作了明确要求。一是对认证受理、产品检验、检查和评定程序及管理等作出了规定。围绕酒类生产企业建立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并与产品的卫生、理化、感官等要求相结合,力求通过一次认证活动,对酒类生产质量保证能力及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水平做出全面评价。二是认证规则分为产品质量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两部分。产品质量标准,以现行的国家标准为依据,明确各种酒的理化、卫生、感官等级要求;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参照了相关国家标准、GFSI———全球食品行动计划基准性标准有关内容,结合我国酒类企业实际情况而制定,其内容包括了对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应用的要求。三是增加了感观品评,主要是对酒的色、香、味、风格要求等进行品评,是国际通行的酒类质量评价方法,也是国家标准中酒类分级的主要依据。本规则参照国际酒类品评惯例,将品酒师的感观品评作为产品质量检验的组成部分,将品酒师出具的品评报告作为认证产品检测结果的依据之一。
据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酒类标志分为三种图形,分别为“优级产品标志”、“一级产品标志”、“二级产品标志”,与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优级”、“一级”、“二级”产品相对应。酒类标志图形力求与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的有机产品标志保持一致,以体现国家食品和农产品认证标志的整体一致性,便于提高食品和农产品认证标志的社会认知度。
另外,经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多次向国内酒类企业征求意见,企业普遍赞成在认证标志中加注“GMP”、“HACCP”,并参照美国SQF1000/2000认证(SQF标准是GFSI承认的标准之一),泰国HACCP认证、台湾食品GMP认证的做法。
业界人士认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酒类产品认证为起点推动中国食品质量认证制度建设,将为我国酿酒行业发展带来新契机,并成为国内酿酒企业踏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