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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哌纾”专利纠纷获终裁

作者:夏子航    转贴自: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数:5210


  8000万元天价专利授权纠纷已获终裁。

  日前,威尔曼国际新药开发中心集团(下称威尔曼)通过新闻发布会指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经贸仲裁委)最终裁定:哈尔滨智诚医药科技研究院(下称哈尔滨智诚)及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  (下称新先锋药业)向威尔曼偿付拖欠的专利使用费470万元,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哌纾”(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4:1药品)。

  难以忽视的是,广州白云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双鹤药业、哈药集团和新先锋药业等11家药企于2006年联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抵制威尔曼“哌纾”专利有效性,相关诉讼至今未判决。

        威尔曼董事孙明杰9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3年前合作因授权费用达到8000万元而震惊医药界,但“随后的授权纠纷让威尔曼损失严重”。

  威尔曼是一家大型中外合资集团公司,“哌纾”是威尔曼ZL97108942.6号发明专利保护内的专利药品。

  2006年威尔曼提出“生产联合体”方案,指出在承认威尔曼专利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成立3个联合体——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统一分配利益的联合体模式。威尔曼最终与新先锋药业、哈尔滨智诚签订“哌纾”的专利授权,原计划每年新先锋药业向威尔曼支付专利费470万元,此外还根据药品销售额结算,每卖出一支药品,新先锋须向威尔曼支付大约0.5元~1元的费用。当时预估总体专利授权费高达8000万元,为期10年付清,由此被业内称为“天价专利授权”。

  威尔曼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仅2006年收到470万的专利使用费,此后2007年的专利使用费及销售提成,皆“分文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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