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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爱武:该叫停的是腐败而非经适房

作者:     转贴自:央视网    点击数:1043


    既“火车票应该涨价”和“廉租房无厕论”等惊世论调之后,自我标榜“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的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4月1日又在武汉向经济适用房开炮,声称:经济适用房既没有效益又没有公平,只会导致腐败,应尽快叫停。(据4月2日《武汉晚报》)

    何谓经济适用房?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国家7部委已经给出了明确定义: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由此可以看出,经济适用房主要是给“穷人”建造的保障性住房,是“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理念的一种延伸,是关注民声顺乎民意的一项举措。

    毫无疑问,建造经济适用房的主要目的并非是创造财富,而是解决“居者有其屋”的最基础民生问题。茅于轼却说:“有人出100万我只卖80万,房子的价值没有提高,所以它是没有效率的,往往是要赔钱的。”这很明显是“阎王爷不嫌鬼瘦”、“站着说话不腰疼”。更何况,即便是经济适用房,对于许多低收入城市家庭来说,也是要奋斗十年八年乃至半辈子才能如愿以偿,难道要他们拼死拼活干一辈子才能买得起一套房,这才叫公平个效率?难道“没本事”的穷人就活该露宿街头或寄人篱下?政府安抚穷人难道也是一种错误?

    茅老还说:经济适用房创造了贪污腐化的机会。因为一套房子能够便宜几十万块钱,这个几十万块钱谁都想占,符合条件的也想占,不符合条件的也想占。谁的手里头有分配的权利,就有机会贪污。诚然,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暗箱操作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个别城市甚至出现了开豪车养宠物的购房者。然而,这只是个别现象,是支流而非主流,尽管个别有钱人通过关系搞到了经济适用房,但大多数的经济适用房还是真正地流到了贫困者手中,起到了国家原定的保障性作用。

    不难想象,一旦取消经济适用房,将导致很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居无定所,使更多穷人对谋求暴利的房地产开发商,乃至对这个社会产生抵触甚至是仇视心理,现在的仇富群体已经很蔚蔚可观了。而且,如果因为其中存在腐败问题就取消经济适用房,显然是一种极其不理智的“因噎废食”行为,难道因为西方腐化思想流入中国就要关上改革开放的大门吗?难道因为苍蝇和蚊子我们就要封死自己家的窗口吗?这和晚清闭关锁国的主旨又有何区别?

    经济适用房是不是应该拿来赚钱,追求茅老所说的“效率”和“公平”,这个问题已经没有任何讨论的意义和必要了。至于因经济适用房而导致的腐败问题,毋庸置疑,我们应该严厉打击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铲除“假穷人”等腐败分子,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的分配(销售)机制,杜绝“地主老财”混到“贫下中农”的队伍中来。而不是因噎废食,将经济适用房政策一棍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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