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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告多美滋欺诈败诉

作者:     转贴自:新京报    点击数:2033



    质疑奶粉胆碱含量与功能,要求退还货款32元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认为“100克奶粉中含90毫克胆碱,促进脑发育”的广告宣传存在误导,消费者王先生起诉要求“多美滋多领加”奶粉的厂家和华联超市退还货款32元。近日,石景山法院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消费者 奶粉厂家宣传构成欺诈

  2007年12月,王先生在石景山华联超市购物时,买下一盒400克装的“多美滋多领加”婴幼儿配方奶粉,价格32元。奶粉外包装上用红色字体醒目印刷着“含DHA、ARA、胆碱的三合一优化组合胆碱”,并宣传产品具有“促进脑发育,提高记忆能力”的功能。

  王先生说,他5个月大的外甥喝了这种奶粉后,未能促进脑发育。同时他得知,每100克奶粉含90毫克胆碱,属含量太低。因此王先生认为奶粉厂家的宣传属于误导,构成了欺诈消费者。

  他将奶粉厂家英特儿营养乳品有限公司与华联超市一并告上法院,要求退还货款32元。

  奶粉厂家 胆碱含量可以称显著

  “这款奶粉的胆碱含量可以称为显著。”英特儿营养乳品公司出庭应诉时表示,在胆碱含量上,“多美滋多领加”奶粉的指标远高于市场中普通奶粉,这么宣传实属无愧。同时该奶粉上市前已通过质检部门批准,国家也准许厂家在包装上标注营养素,故不存欺诈消费者。

  华联超市则认为,王先生对胆碱含量的理解有偏差,这种微量元素的含量不适用于普通的计量方式。

  由于王先生未在诉讼中提供对奶粉的专业鉴定结果,法院采纳了被告的答辩意见,认定胆碱含量的配比自有其科学标准,应由专业机构作出认定,虽奶粉外包装注明了物理含量,但消费者不能按通常标准衡量其是否显著。涉案奶粉已经检验合格,故被告厂家不存在欺诈。法院据此判决王先生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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