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的情爱观日新月异,爱的方式也变得五花八门。“合资爱情”、“签约爱情”、“白金组合”等婚姻模式,为我们带来新意的同时,也带来了一连串关于爱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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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社会里,有些工作中的合作伙伴日久生情变成了情侣,也有些情侣选择共同开创一项事业,这样的爱情被称作“合资爱情”。
“合资爱情”可以说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两个人好的时候,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可是一旦受到外界风吹草动的打击,“合资爱情”就会变得脆弱,甚至不堪一击。以下的故事多少说明了这一点――
爱上了上司
陈明是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碧蕙小姐是他的得力下属。两个人的恋爱关系已经不是公司里的秘密。尽管碧蕙处处留意,不让同事们觉得自己“仗势欺人”,可每次有矛盾发生的时候,还是会成为同事们私下议论的众矢之的。
如果换一家公司,凭碧蕙的能力,一样可以成为上司的左膀右臂,可在这家公司里,每个人都认为她是凭借“花瓶功夫”才得以脱颖而出。女同事对她侧目而视,男同事也对她敬而远之。
如果碧蕙能够安于现状也就罢了,偏偏她又是一个勤奋好强、一心想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人,所以对自己在公司的尴尬地位非常痛苦。她想过换一家公司,可陈明又对她苦苦挽留,让她进退两难。
建议:如果你的恋爱对象恰好是你的上司,而你又不愿意在他的保护伞下坐享其成,那么你的正确选择就是调换工作岗位:调到另外一个不相关的部门,或者干脆到另外一家公司工作。否则,这样的“办公室爱情”对事业和感情的发展都会弊大于利。
爱上了客户
亦敏小姐是某网络公司的业务骨干,负责着几个大客户的业务。在一来二去的接触中,和一家大客户的负责人方先生坠入了爱河。
他们的恋情曝光后,亦敏感到了来自公司的压力。本来公司与客户的关系是双向选择的事情,订单跑了也属非常正常。可自从知道了亦敏是方先生的女朋友后,她所在的公司便认定方先生的公司有“义务”购买他们的产品,而且如果出了问题,只要亦敏出面,一切都应该可以解决。甚至在公司出错的况下,也要求亦敏去说服方先生不要追究。
然而,当亦敏把压力施加给方先生时,方先生都感觉非常不快。爱情一旦和利益挂钩,就不得不让人怀疑它的纯洁性。方先生甚至怀疑亦敏当初与他的交往“动机不纯”,这让亦敏勃然大怒,两人最后以分手告终。
通过此事,亦敏发现自己对爱情的选择竟然把自己的事业从阳关大道逼上了独木桥。
建议:本来亦敏可以这样做:一、和自己公司的经理作一次严肃的对话,明确自己绝不能把事业和爱情混为一谈的态度;二、逐步让公司的同事接手与方先生的业务,所有细节问题自己不再出面,这样不仅可以公私分明,相安无事,而且即使将来亦敏和方先生的恋爱关系触礁,也不会对亦敏的事业造成太大的损害。
为男友打工
许倩的男友开了一家小小的广告公司,许倩从学校毕业后就开始给男友打工。公司里本来人就不多,加上有几个是兼职的,所以平时办公室里多数只有许倩和她的男友在忙活。
男友还处在创业的初级阶段,所以有时难免脾气急躁。遇到了挫折后两个人一起愁眉苦脸,下了班也没有心思像过去那样出去HAPPY。这样的情形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两个人不欢而散了。
许倩总结到:“把爱情和事业放在一起,本来轻松的生活就会变得不堪重负。还有一个负面效应:我再找工作的时候,发现自己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工作经验基本上是一片空白,我没有学到正规公司里良好的工作方式,也没有学会如何处理同事之间的人际关系。总而言之,除了一段失败的感情,我没有任何收获。”
建议:即使是处在热恋中,也不要为男友打工。离开他的公司,到外面的世界去寻找自己事业的起点,不要让工作集合覆盖你的情感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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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分家
以上案例还都是“合资”爱情中的轻量级,所造成的杀伤力还不算特别大。但凯丰和张曼的情况就不同了。
他俩是大学同学,婚后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就在生意越做越顺的时候,两个人的感情出现了问题。当选择离婚时,他们才发现,共同办起的这间公司比孩子问题更加棘手。
公司注册时使用的是凯丰的名字。如果两个人分开,就意味着张曼也要离开公司。就算是把公司的资产平均分配一下,但这间公司在法律上还是属于凯丰的。张曼不想就此拱手相让,也没勇气重新创业,当然也不指望变了心的男人会主动谦让地还给自己半家公司,所以,她只能选择一种名存实亡的婚姻。
建议:这种案例中出现的女性往往有着很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她们一心和男友一起创业,却发现在感情出现危机时,事业的大楼也即将一同坍塌。
这时再怎么顿足捶胸地后悔也没有用,一切措施就是为了“亡羊补牢”,把损失减少到最小。先和对方谈判,争取最大的利益,起码要获得公司一部分的资产,以补偿自己多年来付出的心血和时间。
不可否认,两性关系中的“男高女低”是现实中的一种存在。但是,这种存在并不表明可以由此反证:“男高女低”会产生和谐平衡的两性关系。“男高女低”的价值观的形成是建立在男女不平等的基础上的,本身就是一种不平等的产物。如果按照夫妻收入2:1计算,事业有成的女性岂不是只能嫁给比她还有钱的大老板才会幸福?如果妻子的收入最多也只能和丈夫的收入看齐的话,岂不是说男尊女卑、男强女弱应当成为婚姻中最好的结局吗?表面看来,“白金组合:女白领+金老公=完美”是一个等式,但事实上,这是个不平等式。如今的“女白领”数量远远大于“金老公”的数量,如果非要按这个公式去套,又何来这么多“金老公”呢?
其实,妻子比丈夫挣钱多,同样可以营造美满的婚姻,即使把夫妻收入比例2:1变成1:2又何妨?夫妻两人只要相爱就是一切,钱只可以作为一个参数。决定婚姻幸福的,不在于是不是“女白领”与“金老公”的组合,而在于双方是否志同道合,志趣相投;是否为了共同的目标,在同样努力地奋斗。这个本来显而易见的道理,如今在一些文人学者那里,怎么就变得那么极端和难懂了呢?
“签约爱情”,签住什么?
“签约爱情”在一些新潮人士当中已经流行了一段时间了。其目的是试图用两人间的一纸协议,保证一年或两年之内爱情不变。签约条文包括任何一方均不能爱上第三者,不能背叛对方,等等。
“签约爱情”的出现恰恰反映出情爱的时代症:短暂、易碎,当事人没有安全感。这是一个充满诱惑的自由时代,爱情随时可能随诱惑而去,地老天荒与海誓山盟不仅显得幼稚而且也显得不合时代的节拍。我们无力与之抗争,那么好吧,就让我们通过一纸协议,至少保证这约期内的忠诚吧。
从某个角度上看,我们似乎可以从中看到女性的成熟与独立,她们在“签约爱情”中同男人的关系是平等的。须知,在传统观念中,如果过了约期而不再“续约”或结婚,女方年龄日益增大,她在婚姻市场中便处于不利地位。而同样的担忧几乎不存在于男人身上。所以,敢于和男人进行爱情签约的女性,应该是各方面都很独立的女人。这是我们从这契约中看到的正面信息。
但是,签约真的是一种理想的选择吗?在我看来,这仍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而且是一种非理性的无奈选择。
情感是一种心理活动,一个男人或女人是否继续爱一个人,与是否爱另一个人,是不受合同约束的。如果在合约期内另有所爱却不能爱,或已不再爱这个人却不能离开,这不同样是一种非人道的禁锢吗?不同样是与我们关于两性关系的理想相去甚远吗?不同样是不符合这个时代人本、自由的节拍吗?这样一来,签约的意义便值得怀疑了。感情都不在了,一纸合约约束的又是什么呢?
与其如此,我们不如不要这合约,只是在心里签一份协约:如果没有爱了,随时都可以离去!思想准备充足了,变故来的时候便更好应付了。
如果他(她)是要离开的,就让他离开吧!总会有属于自己的人在前面。没有了纸上的约定,也许我们才可以更轻松地投入这份感情。
现代人面对时代症的惟一出路:再坚强一些,再自立一些,不要将爱情视作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同时调整我们习以为常的旧情爱观,适应时代与情爱的变迁。
不要一边叹息“世风日下”,一边幻想历史倒退。必须改变的是我们,而不是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