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西安7月13日电(记者王世焕)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3日一审宣判,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原局长张小川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其弟张天生犯受贿罪和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没收财产3万元和处罚金35万元。
今年59岁的张小川原任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重庆市广播电视局(简称重庆广电局)局长、党组书记;嫒沃厍旃愕缇窒率舻ノ恢厍煊邢叩缡油缬邢拊鹑喂?简称有线网络公司)及重庆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电传输公司)董事长。张小川涉嫌受贿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11月28日指定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管辖此案。同年12月27日,张小川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被依法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