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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事故现场
34岁的殷某开车带儿子回家时,与道路护栏相撞,导致汽车起火燃烧。之后殷某竟忘记3岁的儿子还在车中,弃车逃走,小孩被烧当场死亡。
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日前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殷某有期徒刑3年。
2006年3月26日22时许,被告人殷某驾驶夏利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海淀区北五环厢红旗出口时,未遵守限速标志信号,与道路右侧护栏相撞,导致车辆起火燃烧。
据悉,殷某被路人救出后,没说一句话,踉踉跄跄地转身翻过护栏下了五环,弃车离开。之后,消防车赶到现场,灭火过程中,一名消防员才发现副驾驶位置上还有人,但已经死亡,被烧成了焦炭状。而死者正是殷某年仅3岁的儿子。由于没有听到孩子的哭声,路人搭救殷某时没有发现。根据刑事判决书,殷某的儿子被烧当场死亡。
据事发时媒体报道,殷某是河南人,在北京没有正式的工作,平时就靠那辆被烧毁的夏利车拉黑活挣钱。出事当天晚上,他开车到石景山,从孩子的姥姥家接上孩子回自己家中,途中出事。
在确认自己的孩子已经死去后,殷某一直哭个不停。“我最近太累了,出事的时候很疲倦。不知怎么就撞上了路侧的隔离杆,车子就起火了。”
“你从车里逃出后,为什么不去救你的孩子呢?”面对交警这样的提问,殷某只是难过地说:“当时我晕了,忘了孩子还在车里呢,我真是忘了。半个小时后,我才想起儿子还在车里……”
经交通队认定,殷某负这起车祸全部责任。同年4月19日,殷某被抓获。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殷某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致一人死亡,并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殷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殷某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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