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奥康被市科技局、市经贸委和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授予“2008年温州市专利示范企业”荣誉称号。至此,自2003年我县企业参加开展市级专利示范企业评比以来,已有市专利示范企业8家。
据了解,市专利示范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近两年中,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企业累计拥有各类有效专利15项以上或拥有发明专利2项以上;企业专利产品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40%以上;已建立专利及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形成专利产权管理与保护规范等;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对企业的发展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发展目标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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