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与人合作办“食品加工厂”,给对方汇出巨款从此石沉大海。云南的李先生简直有点不相信,昨日还能从安溪县公安局领回21.5万元被骗款。
1997年8月6日,一封落款“闽东南经济开发公司”的信函,寄到云南省河川县前围火炮厂办公室。主要内容是招商联办食品加工厂,厂部销售部经理李先生,当时正愁烟花爆竹无处销售。拿到信函看了公章,他立刻动身来闽。8月31日,李与一自称公司“易总”的男子签约。返滇后,李先生按合同汇出21.5万元给对方购买设备。但此后一直未见货到,而“易总”电话停机。
从当年接到报警后,安溪警方一直在侦办此案。原来,安溪魁斗人易某,确有从银行汇款中,收到过一笔21.5万元的巨款,但查找此人时,却发现他已逃往省外。工夫不负有心人,今年10月17日,走投无路的易某溜回家中,当天向警方投案,并退还全部赃款2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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