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将随身携带身份证 作者: 转贴自:厦门商报 点击数:1248
从昨日开始,工商部门对审查合格的店招广告,包括门楣招牌,统一编号,并发给户外广告登记证,而且要求将证牌钉在店招广告的右下角,以便工商部门及公众监督。今后如果发生广告破损或其他问题,根据统一编号,工商部门就可以很快找到问题广告。 (曾庆光 陈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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