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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市长魅力榜:一个囫囵民意的品牌阴谋

作者:     转贴自:世界品牌实验室    点击数:2273


  近日,一家名叫“中国品牌研究院”的机构评出“中国女市长魅力榜”,消息一出,网友纷纷质疑。有网友直言:“不仅仅是女干部,就是对所有各级领导干部,也都十分需要引入社会评价机制。但是这应该是基于民意。否则,光从某一机构自身的价值标准出发,妄加评选评比,这也是种对民意的强奸。”(5月11日《新快报》)

  据了解,近年来,这个所谓的“中国品牌研究院”陆续评选出了“2006中国年度最佳品牌”、“中国标志性品牌”、“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全国重点保护品牌”等各种榜单。这些事件经媒体曝光后,遭到外界舆论一致抨击。看来,“中国女市长魅力榜”的评选,只不过又是一场“娱”弄公众的闹剧而已。

  是的,干部需要基于民意的社会评价,但仅凭“学历”、“职称”、“年龄”和“照片”简单的几项,民意就能对“女市长”作出一个正确的衡量吗?曾有人调侃,女干部大都是“无知少女”,即无党派或民主党派、知识分子、少数民族、女性。由于信息的“屏蔽”,公众对“女市长”以及其他官员的了解,大多也处于“无知”的状态。

  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以执政为民作为治国理念的现代执政党来说,高度尊重民意乃是执政为民的基本前提;科学处理民意,则是执政为民的必需智慧。现代民主政治要从制度上保障公民拥有充分的政治表达权,执政者要敢于和善于倾听民意,政府与民意要形成良性互动。但显然,现阶段公众在干部选拔任用、政绩考评中拥有的“权重比例”仍然少得可怜。有的干部“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对上负责积极主动,对下负责的意识则十分淡薄,出了事情只要能把上级糊弄过去就算“万事大吉”,在他们的意识里根本没有民意的位置。

  “女市长们有没有魅力,老百姓说了才算!”这话无疑是正确的,但从这些“女市长”们极其有限的个人信息中,当然评不出真正基于民意的“魅力榜”来。因此,这种以偏概全的“魅力榜”或许根本无意“强奸”民意,充其量只是“民意”的一次“意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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